您所在的位置: 香港频道 > 八闽乡讯 > 莆田 > 正文
​莆田:百万奔驰豪车故障频出 消费者要求换车遭拒
2020-06-24 16:18:59 蔡意 金晶晶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许丽蓉  

故障车辆停在莆田之星奔驰4S店停车场。(郑先生 供图)

东南网莆田6月23日讯(本网记者 蔡意 金晶晶)“我非常担心,如果继续驾驶这辆车,将威胁到我的生命财产安全。”近日,车主郑先生向东南网反映称,自己于2019年11月19日从莆田之星奔驰4S店购进一辆奔驰S350豪华臻藏版轿车,落地价为1120000元,但购车短短几个月内,已经多次出现故障,这让他十分烦恼。郑先生向4S店提出更换同款车型的要求,但4S店称不符合“三包”政策,只愿意提供维修服务。

车主:百万豪车频繁出现故障 让人心慌

郑先生称,自己于2019年11月19日从莆田之星奔驰4S店购进一辆奔驰S350豪华臻藏版轿车,落地价为1120000元。在购车一周后,车辆就出现发动机异响,经郑先生多次严正交涉,并由莆田市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指挥中心介入调解后,该故障才于2020年5月23日处理好,严重影响他的用车体验。

此外,2019年12月13日,该车出现发动机故障灯报警,后进场维修解决了。然而,不到一周时间,即2019年12月17日,车辆又出现故障,4S店为该车更换了燃油挥发控制系统的再生转换阀。

2020年6月12日,该车出现发动机时而启动不了的问题,郑先生向4S店反应,并把车辆开到4S店检测,4S店的工作人员告诉郑先生,该车辆没有任何问题。“第二天上午,我要驾车外出,发现发动机又无法启动,再试了多次,还是无法启动。经过我的交涉,4S店安排工作人员到现场,结果也一样无法启动,当时也并没能查明原因。大概10多分钟后,该车辆又突然可以启动了,这样反复出现启动问题,实在令人心慌。”郑先生介绍说,6月12日他本打算长途出差的,后来临时改变行程,没有出远行,如果当天长途出行的话,一旦车辆突然出现启动不了的故障,将会给他带来难以预料的危险。

郑先生告诉记者,出现上述问题让他十分烦恼,他认为高昂的价格与所购车辆质量不匹配,便要求4S店更换同款车辆。可4S店却说不符合“三包”规定,不能换车,只能继续维修。目前,该车辆已经停在4S店停车场,等待解决。


车辆施工单(郑先生 供图)

4S店:车辆未达到更换条件 尽快协商

针对郑先生的遭遇,6月19日,东南网记者前往莆田之星奔驰4S店了解情况。相关负责人严女士接受采访时表示,郑先生所说的车辆出现故障情况属实。

严女士告诉记者,郑先生反映车辆发动机无法启动的故障后,4S店第一时间安排相关技术人员对车辆进行检测,已经基本确定故障原因,并提出更换点火开关的妥善解决方案,但郑先生不接受。“我们已经多次沟通协商,还未能与郑先生达成一致意见。后续我们还会与郑先生沟通,争取早日达到双方都满意的结果。”严女士说。

对于郑先生要求更换同款车型的解决方案,严女士解释,该车辆还没有达到《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中更换的条件,现在只能继续维修。“车辆维修过后,能保证多久不坏?”对于郑先生的追问,严女士称,假设性问题无法给予回复。

针对车辆频繁出现故障,质量与高昂价格不匹配的质疑。严女士表示,暂时不回复,待了解后再回复。至记者截稿前,该4S店没有任何回复。

“故障频出,若继续驾驶该车辆,将威胁到我自己的生命财产安全。”对于郑先生的担心,严女士则表示,他们理解郑先生对此事有不同看法,会尽快推进相关事宜的发展。因双方分歧较大,所以协商还需要一定时间。

针对此事,郑先生此前已向莆田市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指挥中心投诉。“我们先后组织双方当事人协商调解3次,第一次是2019年11月因发动机异响组织双方协商,这个故障在2020年5月23日已解决;另外两次是对发动机无法启动的问题组织调解。”莆田市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指挥中心一级科员彭涛表示,因为双方目前分歧较大,建议郑先生走法律途径。

律师说法>>

福建日晖律师事务所卢琦峥律师表示,从相关证据资料来看,郑先生所购车辆目前出现的情况,暂时还不符合国家对家用汽车的“三包”规定中的更换条件,建议继续沟通协商。同时,卢律师建议,今后如果消费者遇到类似情况,特别是购买贵重车辆的消费者,对于车辆瑕疵的容忍度较普通消费者更低,应该在购车合同中作出详细约定,当出现某种瑕疵或质量问题可以要求销售者更换车辆,避免出现类似郑先生的情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