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收官之年,为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攻克脱贫攻坚的最后堡垒,我市日前结合实际出台行动方案,强措施、补短板、提质量,决战决胜脱贫攻坚。 方案指出,将健全防止返贫致贫机制,建立健全返贫监测机制,对排查确定的453户重点帮扶对象实行另册单列管理、重点帮扶,其中已脱贫但不够稳定的293户,近期受疫情影响存在返贫风险的160户。建立返贫和新增贫困人口季度排查制度,每季度组织挂钩帮扶责任人和乡村干部进村入户开展排查,对排查发现可能出现返贫和新发生的贫困人口,及时纳入帮扶范围。 对列入重点帮扶的贫困对象,配强帮扶责任人,每户至少配有一名科级干部强化挂钩帮扶,加大政策倾斜力度,确保每户重点帮扶对象均有2项以上帮扶措施,各挂钩帮扶干部每月至少入户一次跟踪推进帮扶措施落实。各县区(管委会)扶贫部门要跟踪了解贫困户稳定脱贫情况,掌握贫困群众的需求和困难,及时帮助解决。各挂钩帮扶干部要坚持每季度排查跟踪,对帮扶成效和贫困户脱贫稳定性进行评估,及时争取政策,改进方式方法,强化帮扶实效,确保稳定脱贫。 因疫情影响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贫困户,将按“急难型”予以临时救助,采取社会化发放、现金和物资发放等形式,保障其基本生活。对有返贫风险的贫困户加强跟踪,及时将符合低保认定条件的纳入低保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对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按照支出型贫困家庭低保政策纳入低保。对已纳入低保的贫困户,家庭人均收入超过当地低保标准的,给予12个月延保渐退期助其稳定脱贫。对疫情期间失业但未达到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的参保贫困劳动力,按照不高于1099元的失业保险金标准发放失业补助金。 同时,着力改善老区村、贫困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加强“四好农村路”、电网等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惠农信息技术、产品和服务的应用普及。实施贫困村提升工程,扶持贫困村集体经济发展,对村集体经济薄弱、受疫情影响导致集体经营收入减少、支出明显增加的贫困村,在省级财政扶持补助的基础上,再予以一次性补助3万元。鼓励贫困村创新集体经济发展机制,确保村集体经济稳定增收。 根据部署,我市还将开展扶贫领域“强监督促攻坚”专项行动,持续开展扶贫领域联合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脱贫攻坚中存在的问题,促进脱贫攻坚责任落实、工作落实、政策落实。(湄洲日报记者 许爱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