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香港频道 > 八闽乡讯 > 莆田 > 正文
​“一盔一带”安全守护 今起行动
2020-06-01 17:58:10 吴伟锋 来源:湄洲日报  责任编辑:许丽蓉  

今日起,莆田市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通过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形式,督促骑乘人员规范佩戴安全头盔、驾乘人员规范使用安全带,提升头盔佩戴率和安全带使用率。专项活动将持续到11月30日,每周二开展全省统一行动。力争到今年底,城市道路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分别达到90%、70%以上。

在全市推行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举措。市交警支队发挥警银、警保等联动机制,积极争取经信、市场监管等行业主管部门和保险、快递等行业协会支持,推动在车辆生产、销售环节配备安全头盔。落实新出厂摩托车配备安全头盔要求,推广“买电动自行车送头盔”模式,鼓励在电动自行车销售点推行带保险、带头盔销售,推广“买保险送头盔”模式。鼓励、支持企业开展交通安全答题奖头盔、捐赠头盔等活动,为在用车辆配备头盔。联合工会等部门,鼓励企事业单位将安全头盔作为劳动保护用品按需配发。鼓励在学校、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等场所,推行头盔“租借”“共享”模式,方便群众使用。

组织重点行业开展示范引领。推动社会共治,联合邮政、快递、外卖等相关部门和行业协会,强化安全教育,为快递小哥、外卖骑手配齐头盔。加强示范引领,联合相关部门,推动公路、旅游客运及出租车、网约车行业开展使用安全带示范活动。督促执法管理人员佩戴安全头盔。

将摩托车骑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作为执法突破口,通过设立学习教育点、观看交通违法事故视频、学习抄录交通安全法规、参加志愿劝导活动、朋友圈集赞等方式,督促骑乘人员自觉遵法守规、文明出行。积极推动地方立法,为常态治理提供法律依据。同时,从严查处未使用安全带行为,以校车、客运车辆、出租车为重点车辆,以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为重点路段,以现场查处与自动抓拍相结合,加大查处力度。

此外,倡导汽车驾驶人使用儿童安全坐椅、中小学生骑自行车时佩戴安全头盔、反光标志制服,提高未成年人安全防护意识。引导私家车驾驶人提醒乘车人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为乘车人配备安全头盔,助推良好交通习惯养成。(湄洲日报记者 吴伟锋)

相关阅读:
香港回归20周年
更多》闽港要闻
更多》图片新闻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