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管“类住宅”擦边球 一经立案将被停办产权登记 市资源规划局出台意见,加强对商办类建设项目全链条管理 厦门日报讯(记者 袁舒琪)“不限购,价格低,位置好。”看到这样令人心动的广告,您可能就要警惕了,这可能是“类住宅”! 所谓“类住宅”,指的是开发商将商业、办公类建设项目变相改造为公寓、住宅等“类住宅”,并对外销售,业内通常将其称为“商改住”。长期以来,“类住宅”建筑现象在厦门屡见不鲜,严重影响了厦门城市规划的实施,危害了社会经济环境。 日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研究制定并发布了《加强商办类建设项目全链条管理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作为市资源规划局成立以来发布的第一份规范性文件,《实施意见》将对商办类改“类住宅”的现象重拳出击,有力打击个别开发商的违法违规行为。 购买“类住宅”有风险 项目施工期间,需增设风险提示牌 面对“类住宅”这种产品,哪类人群的权益最容易受损?毋庸置疑,是购房者们。 市资源规划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披着住宅外衣的“类住宅”项目,与普通住宅项目有很多不同。比如,商办类项目是不享受本市户口准入政策,且项目不配套幼儿园、学校、医疗机构等服务设施。用电、用水等价格将按照商业价格收取,不得接入燃气。更重要的是,住宅项目的产权年限为70年,但商办类项目的产权时限只有40年。 “切勿因贪一时便宜,而误购买了‘类住宅’。” 市资源规划局相关负责人说,为了保障购房人的知情权,《实施意见》规定,商业、办公类建设项目于施工期间,要在项目的醒目位置增设风险提示牌,告知买受人该项目为商办类建设项目,不得作为住宅使用,否则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标注区政府有关监督部门、区执法局以及辖区资源规划分局监督责任人和举报电话。 据悉,该风险提示牌由资源规划分局配合区政府设立,目的是主动提示和告知消费者项目的用途,告知购买商办类改“类住宅”项目的风险,并为广大民众提供监督渠道,督促建设单位依法依规建设。 与此同时,消费者也可登录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官方网站(http://zygh.xm.gov.cn/),通过项目审批情况,查看建筑的功能是住宅用还是商业办公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