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问题是我市近年来面临的突出问题,也是最为重要的民生问题之一,加快停车场建设对缓解停车问题,改善交通拥堵,提升市民生活质量和城市形象具有重大意义。 加快建设增加车位 今年以来,市城乡规划局根据《龙岩中心城市畅通工程实施方案》,加强了停车设施建设和管理,结合龙岩已编制的龙岩中心城区主城区公共停车场专项规划,积极配合执法局、住建局、工商局等,开展摸底调查和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深入开展“退墙扩路”专项行动,强化重要区域交通组织管理,已完成学校家长接送区改造规划方案,规划建设中心城市临时疏导点。 记者从市住建局了解到,该局因地制宜,加大包括立体停车设施在内的公共停车场建设力度,龙岩中心城区计划建设各类停车泊位3500个,其中路外停车泊位1000个,社区改造停车泊位1000个。该局配合新罗区政府,指导各街道和社区在住宅小区、背街小巷等公共区域,合理建设社区停车场和增设小区停车泊位(按计划将在东城、南城、中城、西城、北城、西陂和曹溪7个街道14个社区新建或改造17个社区停车场,共计停车泊位1500个)。 加强规划指导力度 据市城乡规划局介绍,为了有效缓解停车问题,市城乡规划局不断加强规划指导力度。2015年,该局组织编制了《龙岩中心城区主城区公共停车场专项规划(2015—2050)》,从龙岩市停车发展战略规划、路外公共停车场规划、配建停车场标准制定、自行车停车场规划、停车诱导系统规划、停车产业规划、停车设施收费价格机制、停车管理协调机制以及近期建设规划等9个方面,对龙岩中心城区主城区停车系统进行了详细规划,规划近期至2018年新建路外公共停车场30个,合计停车泊位0.5万个;远期至2030年,新建路外公共停车场129个,合计27603个泊位。 目前,该规划已通过规委会审定,待规划停车设施有序建设完成后,将有效解决我市目前停车设施少、停车难问题。 修改完善技术规定 根据《龙岩中心城区畅通工程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提高大型公共建筑、住宅小区等建设项目的停车场配建比例。市规划局着手修改完成了《龙岩市实施<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细则(2017版)》,并经市规委会审议通过。 细则中要求,商业建筑配建的停车位均为公共停车位,大型商场、重要或大型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应集中设置地面公共停车场,且公共停车场的停车位不小于配建停车位的20%;办公及住宅建设项目应将总停车位的15%作为公共停车位,公共停车位为完全开放式。同时,鼓励居住小区底层架空层及上方一层设置停车设施,该部分建筑面积可不计入容积率,且禁止改造为其他用途。 严格审批管理 简化审批程序 市城乡规划局表示,将严格按照《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等相关要求,对不同性质、规模建设项目应配建的机动车停车场和非机动车停车场车位数、出入口设置以及出入口数量进行严格审查。在各类学校出入口,按要求设置家长接送区,以满足家长接送短暂停留需求。对达到规定要求需开展交通影响评价阈值的建设项目,进行交通影响评估方案审查。交通影响评价方案审查将对建设项目的容积率、交通影响、交通组织、配套停车设施等方面进行控制和要求,减少项目对片区交通出行及停车影响。 不断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限。按照《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7部门关于简化公共停车设施建设审批的通知》(闽建城[2016]6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对于利用居住区和单位自用地建设地上机械式停车设施,未开发利用且具备改造条件的已建设人防设施可改造为公共停车设施,免于办理用地审批手续。鼓励单位和已建住宅小区在现有地面停车位上建设两层的机械停车设施,免于办理项目审批、规划等手续,并鼓励社会资本与土地所有人组成联合体合作建设公共停车设施并办理相关建设手续。(记者 刘菲菲 粱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