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龙岩11月13日讯 据闽西新闻网报道 记者12日从国家统计局龙岩调查队获悉,今年前三季度,龙岩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9000元,同比增长9.0%,增速比全省平均水平高0.4个百分点,居全省第二位,比上半年前移三位。 据介绍,由于今年以来的就业形势继续向好、增资政策全面落实、改革红利进一步释放、脱贫攻坚加快推进、社会保障水平不断提高等多因素共同作用,促进龙岩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现稳定增长。 分城乡看,前三季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333元,增长9.0%,增速比全省高0.8个百分点,居全省第三;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051元,增长8.8%,增速居全省第四。分收入来源看,前三季度,全体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11021元,增长8.0%,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4.7个百分点,是可支配收入增长的主要动力;人均经营净收入4850元,增长8.5%,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2.2个百分点;人均财产净收入1418元,增长12.5%,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0.9个百分点;人均转移净收入1711元,增长15.0%,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1.3个百分点,是居民增收的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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