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8月13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张辉 通讯员 刘建波 黄海 文/图)今年是福建实施生态公益林保护建设工程20周年。 生态公益林是指以维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护生态平衡和生态多样性为主体功能,以提供公益性生态产品和服务为主要利用方向,按照国家规定和有关标准划定的森林、林木和林地。其功能定位与商品林截然不同,一旦被划为生态公益林,采伐便严格受限,也就是老百姓所理解的“不能砍树了”。 生态公益林的出现,意味着林业职能发生重大转变,也让长期依赖砍树经济的广大林区直面“不砍树怎么办”难题。通过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依托森林资源发展林下经济与森林康养,林权所有者以另一种方式实现价值变现。但要进一步破解保护与发展矛盾,还需要激发更多市场活力。 分类经营:砍树经济迎来分水岭 【历史】 2001年,福建省人民政府批转原省林业厅制定的《福建省生态公益林规划纲要》,福建广袤的森林自此被划分为生态公益林与商品林两大类。 泰宁古城以西8公里的杉城镇际溪村,拥有得天独厚的丹霞地貌与森林资源。有赖于此,森林康养基地“耕读李家”被视为乡村振兴典范,频频见诸报端。如今的明星村,却曾因不能砍树而深陷困境。 砍树,是村党支部书记林永胜挥之不去的童年符号。 “每周四下午,村里的小学都要组织学生上山砍柴。”48岁的林永胜说,际溪村拥有2.7万亩林地,其中大部分为天然阔叶林。早年农村产业单一,家家户户靠种水稻糊口,以砍木头维生。村里的砖窑厂是木材的主要去处,“泥巴路边堆满了柴火”。 因生态区位重要,际溪村超过70%的森林被划为生态公益林,千百年来村民习以为常的生产方式就此终结。后来的故事不难想象:这样一个人均耕地不过三四亩的山区村,农业增收潜力有限,越来越多人外出讨生活。原始森林里万物生长,村庄却日益寂寥。 1995年,原国家体制改革委员会、原林业部联合颁布《林业经济体制改革总体纲要》,提出“森林资源培育要按照森林的用途和生产经营目的划定公益林和商品林,实施分类经营,分类管理”。1999年,原国家林业局要求各地开展森林分类区划工作。 2001年,我省开始实施生态公益林保护建设工程。目前,我省共有省级以上重点生态公益林4295万亩,占森林总面积30%以上。 生态公益林,“生态优先、严格保护”是第一要义。除了抚育与更新性质的采伐,以及灾害毁损等极端场景,严格限制采伐。20年间,福建逐渐探索出一套生态公益林保护建设体系。 在立法方面,《福建省生态公益林条例》于2018年11月1日施行。去年2月,省林业局、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福建省生态公益林区划界定和调整办法》。自此,福建成为全国少数颁布生态公益林地方性法规并由省政府批准出台相关管理政策的省份。 在管护机制方面,“乡聘、站管、村监督”“村推、乡审、村聘用”等专职护林员管护模式已在全省推行。各地通过绩效考核、正向激励等方式,落实护林员责任,让每一片山林都不被遗漏。同时,引入卫星遥感、无人机、物联网、定位导航、5G通信,搭建智慧巡护平台,构建天空地人一体化管护体系,实现智慧护林。永安等地还引入社会力量,培育第三方森林资源管护公司,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实现专业化管护。 在森林质量提升方面,套种闽楠、枫香、细柄阿丁枫等珍贵乡土阔叶树种,营造混交林,优化林分结构,提高森林生态多样性与生态功能。近年来,松材线虫病愈演愈烈。为此,福建去年开始在全省开展松材改造提升计划,通过更换树种造林或套种混交等方式,改造松树纯林,维护生态安全。 此外,在生态公益林中营建生物防火林带,在林区进行“禁柴改燃”改革,通过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等改革,将未划为生态公益林而生态功能同样重要的商品林统一收储与管护。 不能砍树之后,一系列措施跟进,福建生态公益林草木葱茏,枝叶葳蕤。 “全省生态公益林经营区灾害性破坏明显减少,水土流失得到有效遏制,生物多样性和野生动物栖息地也得到有效保护,生态环境脆弱地段的森林植被得到一定的恢复。”省森林资源监测总站一级主任科员黄传春说,最近一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结果显示,福建生态公益林平均亩蓄积8.6立方米,比商品林高出1.2立方米,5年间提高1.3立方米。 生态补偿:谁来为生态保护埋单 【问题】 横向对比,福建生态公益林补助标准位居全国前列,但与浙江、广东、江苏等周边省份尚有差距;与商品林经营收益相比,根据测算,当前福建商品林经营收益约为每亩100至120元,与生态公益林生态补偿标准存在巨大剪刀差。 一边是生态得保护,一边却是经营者处置权受限,林区发展遇阻。在生态公益林划定初期,保护与发展矛盾异常尖锐。特别是通过林权流转开展规模化经营的林业大户,一夜之间绿色资产被“冻结”,无法按时偿还银行贷款。 谁来为他们埋单?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与森林分类经营是一对双生政策。2001年,福建等11个省份被列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试点。最初,福建国家级、省级生态公益林的补助标准分别为每亩每年5元与1.35元,此后逐步提高。 目前,福建省级以上(含省级,下同)生态公益林中,竹林、经济林补偿标准为每亩每年22元,乔木林及其他地类为23元。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内的生态公益林每亩追加3元。部分县市在中央、省级补助基础上加以配套。 尽管如此,关于提高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的呼声依然强烈。 然而,寄希望于短时间内大幅度提高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既不现实,也不可持续。黄传春的主张是:“探索市场化生态补偿模式,引导社会各方参与林业生态保护与建设,拓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渠道。” 两个机制不得不提。 下游补上游政策。2007年,福建出台江河下游地区对上游地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方案。根据方案,以城市用水量为依据,综合参考生态区位及其对流域的贡献大小、地方经济发展水平等,确定各设区市承担补偿资金额度。同年印发的《福建省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规定,将水资源费征收总额扣除5%征管业务费后的35%,纳入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 生态公益林受益者合理负担制度。其主要思路是,谁受益谁埋单。依托森林资源发展旅游的景区经营者、利用水资源发电的企业,应当从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用于森林生态补偿。在永安市,桃源洞风景区从经营收入中划出部分资金,对林农的林地所有权按每亩每年3元、林木所有权按每亩每年2元进行补偿。 建宁县林业局副局长董德兴认为,还可借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开展生态公益林有偿交易。 位于闽江源头的建宁,近年来城镇化进程加速,一批重大项目相继落地。通过对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进行赎买,当地构建了2510亩的生态公益林储备库。按照当前政策,项目建设占用重点生态公益林地,在严格审批的基础上实行先补后用,通过储备库置换实现占补平衡。 “近年来,福建推行旧村复垦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通过复垦新增的耕地指标,可通过省级交易平台有偿流转。”董德兴认为,可以借鉴该模式,构建规范统一的流转交易平台,“通过有偿交易,不但能实现生态公益林‘占一补一’,还可解决林权所有者变现难题”。 价值变现:不砍树之后如何致富 【建议】 在碳达峰、碳中和大背景下,碳汇交易被认为是森林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新路径。亟须创新方法学,将更多在固碳释氧方面立下汗马功劳的森林类型纳入林业碳汇开发范畴。 生态补偿,仅仅是不能砍树后的出路之一。对于广大林农而言,在兜底保障之外,探寻更多致富方式,让好生态卖出好价钱,才是心之所向。 在福建,不砍树也致富,主要有两条产业路径——森林康养与林下经济。 和大多数村民一样,林永胜也在外闯荡多年,最终源自旅游红利,回到家乡。经过多年休养生息,际溪村的万亩森林早已葱葱郁郁。原始的生态、壮美的丹霞地貌、神秘的洞穴文化,让际溪拥有了发展森林康养难以比拟的资源优势。 2014年,当地开始打造“耕读李家”森林康养基地。村民将自家房屋、土地折价入股旅游公司,引入高端民宿、静心禅修、休闲农业等多元化业态。通过“资源变资产、民房变民宿、村民变股民”,村民每年人均增收5000余元。 同样在泰宁县,林下仿野生栽培的铁皮石斛已成为地标农产品。 泰宁森林葱郁,地质属于青年时期的丹霞地貌,富含多种矿物质,是野生铁皮石斛的重要生产地。10年前,浙江温州人朱孔才来到这里,成立泰宁县滴水岩铁皮石斛种植专业合作社,带领全县100多位农民利用保护区外的万亩岩壁,仿野生栽培铁皮石斛。 从组培、育苗、炼苗到崖壁生长,泰宁的铁皮石斛需要历经6年生长周期才能收获,如今在高端市场表现不俗,鲜条收购价格高达每公斤8000元,干货则超过每公斤8万元,远高于竞品价格。 体制机制改革,则能为生态公益林价值实现,拓展更多想象空间。 对于林权所有者而言,生态公益林是沉睡的绿色资产。金融手段的导入,则唤醒了它。以往,生态公益林、天然商品林等采伐受限的森林资源,常常被银行授信部门拒之门外。为此,明溪县推出“益林贷”产品。林农可将生态公益林或天然商品林补偿收益权作质押担保,从银行获得贷款。截至去年,明溪县近500户林农从“益林贷”受益,累计获得贷款超3000万元。 从另外一组数据,可以窥见森林资源的价值空间。 根据林业行业标准与科学监测数据,福建测算了全省森林植被的生态功能与效益,涉及涵养水源、保肥固土、固碳制氧、改善小气候、保护生物多样性等八大方面共13个指标。最新一次核算结果显示,全省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年总价值量达到1.22万亿元。目前,这套数据已经在闽粤流域生态补偿中作为参考指标得到运用。 业者认为,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数据,对于领导干部离任审计、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还有更广阔的应用空间。 当前,碳汇交易被认为是森林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新路径。但按照当前的林业碳汇项目方法学,生态公益林、天然林、重点区位商品林等都不能开发林业碳汇项目。将它们纳入林业碳汇开发范畴,呼声已久。 在深化林改过程中,三明市尝试破题。今年5月,首张林业碳票在将乐县常口村签发。相较于传统林业碳汇项目,碳票的开发主体更显多元化,只要是权属清晰的林地、林木,经过科学测算每年净固碳量后,都可申请碳票。碳票具有交易、质押等权能。 读观点 从对立关系转为协调关系——访福建农林大学博士王光菊 作为我国南方重点集体林区之一,福建山多林多,森林覆盖率连续40多年位居全国第一。通过发展林产品加工、森林游憩等多元业态,林业已成为福建乡村振兴的重要产业。同时,林业是生态建设的主力军。 如何正确处理好生态与产业、保护与利用的关系,实现林业可持续发展?福建农林大学博士王光菊参与了福建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专项重大项目“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重大成就和宝贵经验研究”,围绕林业助力乡村振兴开展了系统研究。 近日,记者对她进行了专访。 记者:如何看待新时代下,森林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之间的关系? 王光菊:“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生动地反映了森林资源与林业产业之间相互促进、协调发展的辩证统一关系。林业的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将从传统认知中的对立关系转为协调关系,两者相互协调、持续发力、统筹推进,共同驱动林业高质量发展。 进入新时代,森林经营的理念由传统的木材利用向生态利用转变,即由木材生产转向平衡生态、经济、社会等各方目标的实现。因此,森林生态经济耦合协同发展,无论基于生态需求,还是经济激励,未来林业产业发展都将实现森林生态外部性和经济利益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 记者:如何在保持森林资源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充分挖掘林业产业潜力,为林农开辟更多的增收致富渠道? 王光菊:乡村具有得天独厚的森林资源优势,林业产业具有涵盖面广、产业链长、就业量大、产品种类多的复合产业群体,目前已基本形成以森林资源为基础的产业链和生态供给体系。 林业高质量发展,需要创新林业生产经营模式,强化新型林业经营主体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大力培育家庭林场、合作社等新型林业经营主体。通过林地合理流转,走龙头带动、集群发展、规模经营的道路。强化科技引领,健全林业科技推广与服务体系,形成“公司+合作社+农户”“公司+基地+农户”等生产经营模式。同时,注重完善合作利益联结机制,让农民更好地分享林业产业发展成果;鼓励股份所有制的经营方式,根据经营者的出资不同进行合理分配,促使生态林业经营活动顺利开展。 林业第三产业是当前发展最快的产业,是最具活力的产业,也是能够让农民走上富裕之路的产业。应当依托森林生态资源,大力发展乡村生态旅游休闲产业。厚植于一些乡村的森林资源区位优势和深厚的文化底蕴,引进文旅公司进行林旅研学开发,推进森林旅游业不断创新发展,提升乡村生态环境建设水平,带动村集体增收和村民致富。 记者:在深化林改过程中,如何引入金融工具,实现林业生态资源变资产,为林业高质量发展赋能? 王光菊:完善金融政策,让所有森林经营者更便捷地获得贴息贷款,就能够很快地培育起众多的特色资源。目前,我省已创新推出“福林贷”“金林贷”“惠林卡”“益林贷”“邮林贷”等“闽林通”系列普惠林业金融产品。又如,“林票制”改革在三明市首次试行,采取股权共有、经营共管、资本共享、收益共赢的经营模式,实现了森林资源变成资产、股权变成股金、林农变成股东的“三变”,促进了林业的高质量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