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3日,福州市政府网站发布《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加强中小学生减负工作的通知》,明确小学1—2年级一律不留书面家庭作业;3—6年级书面家庭作业量控制在1小时以内;初中各年级不超过1.5小时。寒暑假开学后,不组织针对学生假期学习情况的各类检查考试,不硬性要求每位学生在假期全面完成学校布置的作业。 各县(市)区教育局、高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各市属中小学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减负措施的通知》(教基〔2018〕26号)和《福建省教育厅等九部门转发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中小学生减负措施的通知》(闽教基〔2019〕23号)减负精神,充分尊重中小学教育教学规律,积极营造有利于中小学生身心健康的成长环境,促进中小学生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小学生减负工作通知如下: 一、减负重点措施 1.严格依照课标教学。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开齐开足规定课程。学校制定学期、学年教学计划,科学安排教学进度,确保教学内容和要求前后有机衔接、循序渐进,确保所有学生能适应新学段学习、跟上教学节奏,杜绝任何形式的“非零起点”教学。 2.培养良好学习习惯。积极引导学生端正学习态度,课前主动预习,课中专心听讲,积极发言、不懂就问,课后主动复习巩固,学习时精力集中、提高效率,不做“刷题机器”。学校要营造你追我赶、健康活泼、书香飘溢的学习氛围。教师要精准分析学情,重视差异化教学和个别化指导,让学生在每一节课上学会应该掌握的知识。同学间要互帮互助、共同成长。 3.控制课外书面作业总量。各学科作业总量和作业时间应由学校年级组科学统筹调控,以班内中等程度学生为参照,不超课标布置作业。小学1—2年级一律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可根据儿童特点,适当布置课外阅读、口语交际、简单易行的手工制作等实践体验类作业。3—6年级书面家庭作业量控制在1小时以内。初中各年级不超过1.5小时。寒暑假开学后,不组织针对学生假期学习情况的各类检查考试,不硬性要求每位学生在假期全面完成学校布置的作业。 4.设计富有针对性的作业。作业布置立足于精心设计、增强实效,不得布置重复性和惩罚性作业。鼓励采取“基础作业+弹性作业”的模式分层布置作业。进一步强化实践性作业,探索跨学科作业,不断提高作业设计质量。凡布置给学生的作业,教师必须精选、先做、分层、全批。适当布置体育锻炼作业,促进每个学生掌握1至2项运动技能。鼓励学生参与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鼓励家长安排亲子活动作业,如共同欣赏文艺演出、踏青等。 5.严禁不合规布置或批改作业。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教师不得用手机布置作业,或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不得布置学生难以独立完成,实则“转嫁”为家长完成的作业。不得要求家长检查或批改作业,不得要求家长打卡提交文化学科作业、打印各类试卷、填写各类表格等,杜绝将学生作业变成家长作业。 6.不给家长增添额外负担。不得要求家长完成本不属家长应完成的事情,如班级卫生大扫除、班级文化布置等。不得随意要求家长为学校或师生投票、点赞等。 7.坚决控制考试次数。结合期中或期末考试,原则上小学一二年级每学期学校组织1次统一考试,其他年级不超过2次统一考试。不得在小学组织选拔性或与升学挂钩的统一考试。坚持教考一致原则,各级考试命题严格依据课程标准和教学基本要求确定考试内容,科学控制考试难度,命题要符合素质教育导向,不出偏题怪题。考试成绩实行等级评价,等级允许家长获知,严禁以任何方式在校内外公布学生考试分数和排名。 8.规范课后服务内容。扎实推进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着力解决家长“放学早、接送难”问题。学生离校时间可由学校征求家长意见后合理确定,傍晚离校时间最晚不超过18:00。课后服务内容可包括自主阅读、完成作业、个别辅导、体育、艺术、美育、科普、拓展训练、社团及兴趣小组等。课后服务应坚持自愿参与、公益惠民原则,应注重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发展,严禁将课后服务变相为集体教学或集体补课。 9.规范进校园活动管理。不得随意要求学校组织学生参加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不得随意要求学校增加专题教育内容。除事先无法计划的活动外,凡未经审核认定的活动,一律禁止进入校园或组织中小学生参加。同时,严控进校园活动的总量和时长,提升进校园活动的质量,减轻学校、教师、学生的负担。 10.规范学科竞赛管理。现阶段,除教育部公布的竞赛活动清单和福建省教育厅、福州市教育局举办或参与的竞赛项目外,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评优、推优及竞赛活动。严禁学校组织参加以营利为目的的各类赛事。 二、组织保障 1.提高思想认识。减轻违背教育教学规律、有损中小学生身心健康的过重学业负担,是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内在要求。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全区范围内组织专门培训,各中小学校要通过召开家长会、举行家长开放日、发出致家长一封信等宣传减负精神,引导家长树立科学育儿理念,正确对待学业成绩,不增加孩子课外负担,共同落实减负措施。 2.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成立减负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减负的组织领导和过程管理,推动形成减负工作常态。各校长为本校减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制定学校减负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要求,落实具体责任。 3.接受社会监督。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应向社会公布监督、投诉电话和信箱,畅通反映情况渠道,引导广大学生家长共同监督减负工作,切实发挥舆论的监督作用。对造成中小学生过重学业负担的行为,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市教育局举报电话:83313082(小学),83374077(中学),83362760(民办),邮箱:cjc83313082@163.com(小学),fzgzxjc@126.com(中学),fzmgb@126.com(民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