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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福建革命軍事館籌建,面向社會征集文物史料
2021-02-23 15:26:00  來源:福建日報  責任編輯:潘超  

為傳承紅色基因、宣揚強軍成就、普及國防教育,打造新時代福建黨史軍史教育基地,根據中央軍委統一部署和中共福建省委專題會議安排,決定新建福建革命軍事館,現面向全社會公開征集文物史料,具體公告如下:

一、征集內容

涵蓋福建兵要地志、革命戰爭、國防建設、強軍興軍的方方面面,適當向發生在省外的,與福建黨政軍有關或與福建籍官兵有關的重大軍事曆史事件延伸。重點征集以下內容:

1.兵要地志。展示福建與軍事有關的地理、環境、文化等各方面情況,包括反映福建軍事地理、曆史上的戰爭、八閩軍事文化等方面的文物史料。

2.革命戰爭。展示在中國共産黨領導下福建軍民為民族解放、建立政權、維護國家統一所進行的重大軍事行動及其有關活動,包括反映土地革命戰爭、抗日戰爭、解放戰爭、軍事鬥爭準備等方面的文物史料。

3.國防建設。展示新中國成立後福建軍民為鞏固國防、維護祖國統一,在政治、軍事、經濟、科技、文化等各方面作出的努力和貢獻,包括反映黨管武裝、國防動員、駐閩部隊、海防戰備、雙擁工作、軍民融合等方面的文物史料。

4.強軍實踐。全面解讀習近平強軍思想,展示偉人魅力和新時代駐閩部隊踐行強軍思想取得的偉大成就,包括反映習近平強軍思想的孕育形成、科學內涵、偉大實踐等方面的文物史料。

二、征集範圍

包括與曆史事件相關的地方志、軍事志、專著等書籍,黨和國家領導人題詞,各類報刊、文告、電報、信件、筆記(日記)、手稿、命令(決策、批示)、會議記錄、曆史照片、音視頻資料;英模集體和個人的照片、音視頻資料及使用過的物品、繳獲的戰利品;各種契證、票據、錢幣、賬冊、印章、徽章、證件、民謠、海漂(空飄)物品、詩歌等。

三、征集方式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實施條例》《博物館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要求,以捐贈和複(仿)制為主,以調撥、交換、寄存(代管)等方式為輔,鼓勵社會組織和個人無償捐贈軍事文物史料。對無償捐贈或提供複(仿)制的,采取頒發證書和紀念品(紀念章、紀念冊),在陳列展出時或公開出版圖錄時注明持有者信息,名單寫入《館志》和榮譽榜(牆),邀請參加開館典禮等形式,給予相應獎勵。捐贈數量大、價值高的,可組織捐贈儀式。

四、征集程序

1.申報。文物史料持有者通常以實物的形式向我館直接申報(體積較大的文物可提前預約工作人員上門登記、拍照),並對文物史料的來源、流傳經曆、背後故事等信息作出具體書面說明。

2.評審。將組建專家評審小組對擬征集的文物史料進行篩選核驗、綜合評定、價值評估。經評審不予征集的,原物退還。

3.選用。根據專家評審小組的評估意見,與文物史料持有者協商確定征集方式,辦理相關手續。

4.建檔。對征集的文物史料進行登記造冊,並附帶照片、征集時間、方式和收藏過程、背景說明等詳細信息,存檔入庫保管。

五、征集說明

1.報送人請在提交物品時詳細注明姓名、聯系電話、通信地址等必要的個人身份信息。

2.報送人應保證所提交物件的真實性和來源的合法性。若發生經濟糾紛等類似情況,本館不承擔任何責任。

六、聯系方式

聯系人:王干事,聯系電話:0591-24950378、15260659089,郵箱:fjgmjsg@163.com。地址:福州市鼓樓區銅盤路478號福建革命軍事館征集布展辦公室(福建省軍區政治工作局)郵編350003。

福建革命軍事館建設工作組

2020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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