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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城管局开展专项整治:售卖孔明灯一律没收
2021-02-23 15:30:57 王金植 来源:泉州晚报  责任编辑:潘超  

本报讯 (记者王金植)元宵佳节即将来临,昨日,记者从市城管局获悉,元宵节期间,中心市区开展孔明灯、氢气球专项整治,商家不得销售孔明灯,如果违反规定被发现,一律给予取缔。

昨日11时许,在中心市区中山路,一摊贩拿着一大把的氢气球在售卖,鲤城区城管局执法人员在巡查发现后,立即进行没收。

“每年元宵节期间,燃放孔明灯的行为都会增多。”鲤城区城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元宵节期间,人多商机好,不少摊贩会出来摆摊。即日起,他们就开始加强巡逻,并向店家宣传不能售卖孔明灯与氢气球的规定。该负责人表示,燃放孔明灯不仅给飞机的飞行安全带来威胁,也会留下安全隐患。

元宵节期间,城管部门在中心市区开展孔明灯、氢气球专项整治。重点整治区域为鲤城区中山公园、笋江公园、府文庙、新门街;丰泽区森林公园、江滨公园、沃尔玛(江滨北路)、东湖公园、西湖公园、中国闽台缘博物馆、泉州商城广场、清源山等。对在这些公共活动场所贩卖、燃放孔明灯、氢气球的行为进行查处,对于流动摊贩出售的孔明灯、氢气球一律给予没收。

据介绍,孔明灯属明火易燃物,燃放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燃放升空后随风飘移,容易误碰和落到电力线路上,极易造成线路和设备跳闸、短路事故,还可能发生人身和火灾事故。孔明灯的外焰温度高达300℃,如果在上空遇到强风,孔明灯则可能被吹倾斜,甚至变形,致底部的带火燃料泄漏或点燃灯笼的纸质筒体,如挂到城市上空的供电、照明、通信线路上,将导致电线短路,如低空飞行碰到行人,还可能造成人员烧伤,严重影响公共秩序。

另外,未燃尽的孔明灯如果飘落到加油站、液化气站、草地、垃圾堆等可燃物较多的地方,极易引发火灾,甚至造成人员伤亡。

根据规定,禁止在泉州市鲤城区、丰泽区、晋江市、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全境,洛江区万安、双阳,石狮市湖滨、凤里、灵秀、宝盖、蚶江、祥芝、鸿山,南安市水头、官桥、丰州等区域施放孔明灯、空飘气球、大型礼炮、烟花、焰火、信号弹、风筝以及其他升空飘浮物。孔明灯飞行高度可达到1000多米,比如市民在泉州市区放飞,有的孔明灯就可以飘到泉州晋江国际机场航道。孔明灯是明火,一旦撞到飞机容易造成飞行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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