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新闻网讯(记者 刘铭明)《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总体规划》漳州市建设提升方案(2021-2025)印发实施 漳州闽南文化划定“保护区” 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工作提上议事日程 近日,《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总体规划》漳州市建设提升方案(2021—2025)(以下简称《方案》)下发实施,这是近年来首次系统性地以项目化、清单化、责任化管理保护的方式,明确我市境内闽南文化(漳州)生态保护区(以下简称“保护区”)保护对象、内容和具体措施,对闽南文化保护传承,与文化创意产业、文化旅游深度融合,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协调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保护范围、对象、内容 《方案》明确,闽南文化(漳州)生态保护区建设实施单位为漳州市政府,其保护范围为现行漳州市行政区域。 《方案》明确,“保护区”的核心保护对象为其保护范围内的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以及代表性传承人。保护区内涉及文物、历史文化名城(街区)、名镇(乡)、名村以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的保护,要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当地政府协调统筹有关部门进行整体性保护。 《方案》提出,在保护区内,文化遗产集中、特色鲜明、形式和内涵保持相对完整和自然生态较好的区域,实行重点区域的整体性保护。 -文化保护主要指标 《方案》对漳州闽南文化保护设定了指标。 《方案》提出,进一步完善我市国家、省、市、县四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体系,有效保护好175个市级及以上代表性项目,以及今后新增加的市级及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和重要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有效保护好漳州市的“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优秀实践名册”;推荐、申报一批省级、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力争有新增项目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方案》明确,今后我市将健全四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保护机制,保护好现有223名市级及以上代表性传承人,以及今后新增加的市级及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申报一批省级、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 《方案》明确,建设好首批11个28处整体性保护重点区域,继续公布一批新的整体性保护重点区域。经过整体性保护,建设“见人见物见生活”的文化生态保护区,让居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助力乡村振兴。 《方案》提出,要推进漳州海上丝绸之路申遗工作,加强对台对外文化交流,广泛开展与台湾、港澳地区和世界各国、各地区的文化交流活动,扩大闽南文化的影响力。 《方案》对建立传统工艺振兴目录、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宣传活动、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工作等方面进行了细化分工。 此外,《方案》还进一步明确闽南文化(漳州)生态保护区建设推进工作机制保障、政策法规保障、经费保障、人才保障等。 -启动数字化保护 《方案》还提出,要启动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数字化建设,提出要通过采用5G网络技术、计算机、人工智能、多媒体和数据库,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各种信息进行采集、存储处理和传输、管理。 其中,要建立规范化、标准化的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库,将各种非物质文化遗产信息资源数字化,建立具有数据检索与全文服务功能的数据性数据库。同时建立一套共建共享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管理与应用系统、利用人工智能及新媒体技术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数字化应用产品,以图、文、音视频并茂的形式来立体揭示资源,逼真记录和再现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同时,加快培养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数字化专业技术人才,共同推进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