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11月18日讯 (福建日报记者 王永珍) 记者从福建省财政厅获悉,继8月、9月两月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实现两位数增长以来,10月继续保持向好态势,同比增长10.7%。1—10月,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幅在全国31个省份中排名第13位,较1—9月提升3位。据统计,1—10月,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累计实现4461.83亿元,下降2.4%,降幅较1—9月收窄1.6个百分点,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618.06亿元,下降1.9%,降幅收窄1.2个百分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928.64亿元,下降4.8%,降幅收窄1.7个百分点。 1—10月财政预算执行主要呈现四个方面特点: 主体税种带动税收增长。得益于主要经济指标回升,1—10月,税收收入累计下降3.8%,降幅较1—9月收窄2.1个百分点。其中,当月税收收入增长12.9%,是继8月后第二次实现月度税收收入两位数增长。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主体税种带动作用明显,当月增值税增长12.7%,其中工业生产持续加快,带动当月工商业增值税增长23.3%;当月企业所得税增长14.2%。 二三产税收同步回升。1—10月,二、三产税收累计分别下降9.1%和2.3%,降幅分别较1—9月收窄1.9和2个百分点。在工业生产提速以及增值税免抵调库增加等因素带动下,制造业税收当月增长6.4%,累计降幅(-8.9%)较1—9月收窄1.8个百分点。其中,农副食品加工业、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业、造纸和纸制品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业税收当月增收过亿,合计拉动当月制造业税收增幅9.3个百分点。现代服务业税收增势向好,金融业税收在当月企业所得税和资产转让所得个税增收带动下,累计增长15.9%,增幅较1—9月提高1.6个百分点。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税收累计增幅均在10%左右。 各地增收面环比提高。九市一区中,福州、平潭、三明、南平、宁德、莆田、泉州、漳州财政收入增幅较上月回升。其中平潭、三明、漳州财政总收入和地方级收入回升幅度均超过3个百分点。83个县(市、区)中,有25个财政总收入和29个地方级收入实现增长,增收个数分别比1—9月增加2个和7个,增收面环比分别提高2.4个和8.4个百分点。 民生支出保障有力。1—10月,全省民生相关支出2951.86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5.1%,持续保持在七成以上。疫情防控、脱贫攻坚、复工复产、基层“三保”等重点领域支出得到有力保障。其中,扶贫支出累计增长21.5%,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增长86.8%,社会保障就业支出增长6.8%,最低生活保障支出增长24.3%,公共卫生支出增长61.3%。与基层和民生密切相关的中央直达资金直达工作扎实有力,截至10月底,中央财政直达资金我省的支出进度达74.5%,高于全国平均水平3.6个百分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