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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检察机关用实招硬招强化野生动物资源保护

——打通生态保护“最后一公里”

2020-11-10 10:55:07 郑雨萱 林道广 陈宇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许丽蓉  

东南网11月10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郑雨萱 通讯员 林道广 陈宇)闽北地处闽江上游,山岭耸峙,低丘起伏,有着得天独厚的自然生态资源,分布着80多种国家级保护野生动物。世界文化与自然双遗产地武夷山,更是被誉为鸟的天堂、蛇的王国、昆虫的世界,素有“世界生物之窗”的美称。

大美生态,背后离不开法治的保障。近年来,南平市检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主动融入生态文明建设大局,综合运用多种有效措施,实现对野生动物资源一体化、全方位的保护。2018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批捕涉野生动物刑事案件28件35人,起诉52件71人,办理野生动物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44件。

专项行动守护野生动物资源

年初,新冠肺炎疫情突发,野生动物作为疫情传播来源被推上风口浪尖。为做好疫情源头管控工作,南平市检察院在全省率先部署开展为期一年的野生动物资源保护检察监督专项行动,以武夷山国家公园为重点,辐射全市。

行动期间,南平市检察机关多措并举,成效显著。武夷山市检察院成功办理了犯罪嫌疑人陈某某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入选全国检察机关第二批依法办理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和公益诉讼检察典型案例;政和县检察院提起的叶某某等五人非法狩猎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案,入选福建省检察机关办理涉新冠肺炎疫情第二批典型案例。

“疫情发生后,‘保护野生动物’呼声愈加强烈,打响野生动物资源保卫战刻不容缓。”南平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李培昌说,开展专项行动旨在用最严格制度和最严密法治保护野生动物资源,严厉打击相关违法犯罪行为,营造全社会共同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良好氛围。

专项行动中,南平市检察机关还加强与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的沟通联系,成立野生动物保护巡查小组,重点巡查餐馆酒楼、农贸市场、古玩市场等场所,切断野生动物交易利益链。同时,通过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及案件会商等方式,督促公安机关深挖“野味经济”链条源头。

公益诉讼捍卫野生动物利益

9月,闽浙两省三县检察院生态检察协作联席会议召开。会上,松溪县、政和县检察院与浙江省庆元县检察院,就如何更好保护两省三县交界处的生态环境发展大局,进一步开展生态协作,打击跨区域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进行探讨。

今年以来,在南平市检察院的组织协调下,松溪、政和两地检察院与浙江省庆元县检察院建立了跨省协作,联合出台相关实施意见,构建生态环境跨区域联防联控机制,已针对3起跨区域非法狩猎案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损害赔偿等问题开展专题研讨,确保形成打击和保护合力。

这是南平市检察机关利用公益诉讼捍卫野生动物资源的一个工作缩影。针对公益诉讼线索发现难的现实问题,该市检察机关贯彻落实《福建省建立生态环境资源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衔接机制的意见》,与法院、公安、林业、农业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联席会议、案件会商等机制,督促及时移送公益诉讼线索,以数据信息化促进工作智能化,实现信息技术与公益诉讼的有机融合,进一步拓宽线索渠道,提升工作质效。

2018年以来,南平市检察机关依托两法衔接机制发现破坏野生动物资源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线索50条,启动诉前程序25件,提起诉讼17件,法院判决支持检察机关的全部诉讼请求。

生态治理焕发野生动物活力

在高压的打击力度之余,探索生态治理与修复补偿机制,也是南平市检察机关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工作重点。

在爱鸟周、全国放鱼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南平市检察机关联合陆生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和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以及法院等相关单位,通过义务护鸟护林、放养鱼苗、增殖放流等方式,让广大群众认识保护野生动物的重要性,用“绿色司法”为野生动物撑起保护伞。2018年以来,全市共增殖放流投放草鱼、鲢鱼、中华鳖等幼苗数百万尾,科学放生国家保护级动物40只。

此外,武夷山市检察院通过积极沟通协作,联合法院、公安等部门建立“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示范区”,顺昌县检察院通过检察建议的形式,促成林业部门建立候鸟保护基地、巡护队。

“随着我们不断加强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引导大家远离‘野味’,越来越多的群众也都树立起人与自然共生的生态文明理念,一同加入到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行列中。”李培昌说,南平市检察机关还将针对野生动物捕猎、养殖、运输、经营等全产业链行政监管方面的漏洞和短板,进一步加强法律监督,协同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直面问题,从源头加强野生动物资源保护,打通生态保护“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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