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11月9日讯 (福建日报记者 郑雨萱) 6日,全国第一家受理生态环境资源纠纷的仲裁院——“南平生态仲裁院”正式成立。 “南平生态仲裁院”首次将仲裁运用在生态领域,主要受理涉及大气、水、土壤等生态环境污染纠纷案件,将促进和保障生态环境资源法律的全面正确施行,实现多元解决生态纠纷,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态环境权益。 南平仲裁委员会主任龚选民表示,成立生态仲裁院,能够充分发挥仲裁机制解决纠纷低成本、高效率、化解快、促和谐、保稳定的优势。 据了解,新《环保法》出台后,全国首例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就在南平开庭,此案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2015年度全国法院民事行政十大案例之一,这说明南平已经具备司法解决生态类案件的基础和经验,可以为生态仲裁院提供司法范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