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贷款转商业贷款业务上月实施以来 我市441户家庭申请“公转商”贷款1.48亿元 本报讯(闽西日报记者 林阿玲 通讯员 雷慧)上月15日,龙岩市启动住房公积金贷款转商业贷款(以下简称“公转商”)业务,新政受到市民欢迎,截至10月27日,累计有441户职工家庭申请“公转商”贷款共1.48亿元。“公转商”业务受理量占到公积金贷款受理总量的65%,有效缓解了群众申办公积金贷款轮候期长的问题。 近年来龙岩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率持续居高,造成公积金信贷流动资金不足,市民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轮候期至少3个月以上。为有效缓解信贷资金不足与购房职工贷款需求的矛盾,上月龙岩市启动“公转商”贴息贷款业务,即由商业银行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的贷款额度和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向借款人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借款人每月依然按照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还款,公积金中心按月给予商业银行利息差额补贴,待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相对充足时或满足双方约定转回条件时,再将商业性贷款转回住房公积金贷款。 “建议市民优先选择‘公转商’贷款方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公转商”贴息贷款其实还姓“公”,与公积金贷款的还贷利率和还款额度是一样的,更重要的是,“公转商”贷款放贷资金有保障,放贷速度更快,市民在办妥住房抵押登记等担保手续后,正常10个工作日内便可取得商业银行贷款。“公转商”贴息贷款采取各方自愿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