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深圳10月20日电 (郑小红 朱族英)今后,凡在香港特区政府发展局公布的认可名册中且在有效期内的专业机构,以及在香港特区相关专业人士注册管理局注册,且仍在注册有效期内的专业人士,在深圳前海备案后就可取得与内地对应的执业资质、资格,并可在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范围内参与招投标等工程建设活动和直接提供工程建设领域相关服务。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与香港特区政府发展局20日共同举办前海建设领域深港合作创新成果发布会,发布了《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香港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机构执业备案管理办法》和《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香港工程建设领域专业人士执业备案管理办法》。通过备案方式直接授予港企、港人内地企业资质和执业资格,允许其直接参与前海合作区范围内的工程建设活动,开放前海建设市场。专业机构及人士在香港的相关工程业绩和经验,视同于内地相关工程业绩和经验。 这两个《管理办法》通过明确详细的对标清单作为香港专业机构及专业人士申请备案时的资质、资格认定依据,有效打破香港建设领域的专业机构及专业人士在内地因执业资质和执业资格限制而产生的壁垒,为香港业界人士提供了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开发建设的舞台和新的机遇,同时促进深港两地业界的融合和交流,为前海建设注入香港元素,力图打造与内地管理制度共融的环境生态。 香港汇创国际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吕达文称,这两个《管理办法》的颁布能够促使大量香港人才参与前海项目工程建设。 据了解,接下来,前海将借鉴香港建设领域的先进管理经验,研究出台与香港建设模式相适应的审批制度;在前海范围内采用香港标准或国际标准建设、审批、验收项目;以及研究与香港建设模式相适应的职业保险、顾问费用计费标准等。(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