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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屏管理监督 数据自动对接

石狮:智慧物管,智能管理涉案财物

2020-08-19 10:51:09 黄琼芬 王伟斌 侯剑衔 许晓城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余雪林  

东南网8月19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黄琼芬 通讯员 王伟斌 侯剑衔 许晓城)近年来,石狮市公安局在涉案财物管理方面不断开拓创新。2018年,石狮市公安局借鉴物联网理念,启动“石狮市智慧物管平台”建设,按照“一中心七分库”的模式对涉案财物进行分库归责管理,实现了对案件物品全方位、闭环式、无死角的全流程监督。去年1月,“石狮市智慧物管平台”被确定为全省公安机关智慧物管平台试点项目,建成后该平台在全省公安系统推广使用。

分类归责,管理全方位

“物品名称:移动电话;物品型号:OPPOR9sk;物品编号:W3505XXXX19;物品存放位置:石狮市公安局灵秀派出所涉案财物保管场所B区……”如今,在石狮市公安局,所有涉案财物清单全部录入“石狮市智慧物管平台”。通过该平台,每一件涉案财物的物品名称、特征、案件编号、案件名称、物品编号、主办人、存放位置等相关信息,都可以查询到。

“在以往的公安执法实践中,不仅涉案财物数据统计难、流转效率低,而且对涉案的危化物品、随身财物、无主财物的管理监督不到位等问题突出。”石狮市公安局二级警长叶震介绍,为进一步规范涉案财物处置工作,2019年,作为福建省公安机关智慧物管平台试点单位,石狮市公安局在全省率先建成“石狮市智慧物管平台”。

石狮市公安局在执法办案系统中搭建平台,以“一中心七分库”模式对涉案财物进行分库归责管理。“一中心”指跨部门涉案财物管理中心,“七分库”则分别为中心直属库、所队预收库、委托代管库、电子证据库、现场物证保管库、涉案金融性资产库、随身财物保管库。

对涉案价值较大、管理难度较高的涉案财物,由涉案财物管理中心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对价值较小、短时间内即可处理的一般涉案财物,由所队预收库分开管理;对危险物品和枪支弹药、毒品等对保管条件及场所有特殊要求的涉案财物,委托具有相应条件、资质或者管理能力的单位代为保管……“简单来讲,我们就是做了一个收纳盒,将所有涉案物品进行分门别类管理。”叶震介绍。

针对执法实践中普遍存在的未将无主和属性不明的财物纳入系统管理的问题,石狮市公安局还在所队预收库中单独设置“属性待定库”,将这部分财物纳入管理。

自动对接,监督全流程

“现场物证保管库2810件,占比50.34%;委托代管库1179件,占比21.12%;所队预收库713件,占比12.77%……”近日,石狮市公安局法制大队民警柯文权登录“石狮市智慧物管平台”首页,查看本年度涉案财物管理情况,只见各个库位的数据一目了然。

早在2013年,石狮市公安局首创了“条形码”管理模式,实现了办案单位对涉案财物实时、动态、信息化管理,做到“每个涉案财物都有一个身份证”。“石狮市智慧物管平台”建成后,石狮市公安局将原有的条形码转换为二维码。在涉案财物保管场所,办案民警只需通过警务终端,就可以扫描到涉案财物的具体信息。“案件编号、案件名称、经办人、物品名称、存放位置等全部都可以查询,物品去向一清二楚。”石狮市公安局湖滨派出所法制员伍兴裕介绍。

“石狮市智慧物管平台”还具备财物管理分析、财物移交单位分析、代办事项统计、库存分析、统计报表、涉案财物流程图等功能,能全面、实时、动态反映执法办案系统中所有物品的保管、流转、处置等情况。“办案单位的仓管员可以登录物管平台随时了解各个库位的物品列管情况。法制大队、警务保障室等相关警种的平台管理员可以根据权限,查询相关涉案财物的全部信息。”叶震介绍,这使得对涉案财物的管理由过去的“多头管理、各自为战”,转变为如今的“齐抓共管、协同作战”。

信息共享,流转更顺畅

过去,由于各办案单位、相关警种和保管部门之间信息不通,致使涉案财物管理水平低下。以现场证据保管为例,由于现场勘查和检验由刑事技术部门人员负责,以往办案民警要查看现场勘查和检验获得的案件物证,要经过各种程序。若案件无法及时侦破,多年后重新启动案件侦查,办案民警往往只能看到当年的笔录、案件卷宗。“石狮市智慧物管平台”建成后,办案民警只要登录平台,进入现场物证保管库,就能看到与案件相关的痕迹类、文件类、生物检材类等相关现场物证。

“以往基层建设涉案财物管理系统,还面临着实时数据无法与相关业务系统对接的难题。‘石狮市智慧物管平台’破解了这一难题,该系统与警综平台中执法办案等多个业务子系统中的数据实现了自动对接,物品的相关流程信息等所有数据均与相关业务系统自动关联。民警只要将案件相关信息录入执法办案系统,智慧物管平台就会自动抓取涉案财物相关信息,并自动归类到相应库位。”叶震告诉记者,通过“石狮市智慧管理平台”,能够实现一屏展示、一屏管理、一屏监督、多警种联动,大大提升了公安机关执法办案中物品管理的水平。

2016年,石狮市公安局还在全省率先建成“石狮市公检法一体化涉案财物管理平台”,通过该平台实现了“实物静止、一体流转”,确保涉案财物管理规范、移送顺畅、处置及时。“平台建设至今,我局共通过该平台向检察院移交涉案财物787起,移交法院522起,已判决案件253起,已执行案件232起。”叶震介绍,目前,“石狮市智慧物管平台”的数据已经推送到“福建省涉案财物跨部门集中管理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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