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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施行新规 开车时使用手机罚200元扣2分
2020-08-03 10:27:09  彭怡郡 娇轩 向东梅 来源:海西晨报  责任编辑:许丽蓉  

海西晨报讯(记者 彭怡郡 通讯员 娇轩 实习生 向东梅)8月1日起,《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厦门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的决定》开始实施。新规对开车违法使用手机、平衡车违法上路等处罚做了明确规定。8月1日9时至12时,机动大队骑警队在金尚路与金湖路交叉路口,共查处各类现场违法29起。其中,驾驶机动车时以手持方式使用电话11起,其他违法18起。

“开车时不能拿手机打电话。”接受民警安全教育后,驾驶员孟先生表示一定会注意驾车安全。8月1日是新规施行首日,机动大队骑警队在金尚路与金湖路交叉路口执勤。9时50分,孟先生驾驶车辆经过该路口时,一边开车一边打电话,被民警拦下,依法处以罚款200元、记2分处罚;10时23分,驾驶人吴某泓也因同一违法情况,被处以相同处罚。

据了解,《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2条规定,驾驶机动车时不得有拨打接听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新规中对多项违法行为增设了处罚条款。如对观看视频或者以手持方式使用电话及其他电子设备的,处以200元罚款;平衡车、电动滑板车违法上路行为的处罚,处以警告或者200元罚款;对机动车噪声超过国家限值标准的,从罚款200元提高到罚款1000元。

此外,为进一步严厉打击道路交通顽疾,有效净化道路交通环境,促进辖区提升文明交通水平,日前,市交警支队组织骑警队精干警力巡回打击,对厦门一些长期存在交通顽疾的路段,开展集中整治清扫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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