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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敲定15项重点工作推进河湖综合治理
2020-07-15 11:34:52 姚智仁 来源:闽南日报  责任编辑:余璟  

2020年是实现河长制湖长制工作阶段目标的决胜之年,我市以改善水环境水生态质量为导向,以解决群众关心关切的突出水问题为重点,发挥河长制湖长制综合平台作用,强化河湖治理保护、提升河湖治理能力、健全河湖治理体系,构建美丽河湖、健康河湖,让每条河流都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

目标任务 

我市预计在2020年底,实现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25亿立方米以内,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6以上,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到32.5立方米以下,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提高到70%以上,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达到85%。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漳州市达到国家节水型城市标准要求。3条主要河流省考断面Ⅰ~Ⅲ类水质比例达95.45%,小流域考核断面Ⅰ~Ⅲ类水质比例达85.5%,不得出现劣Ⅴ类水质。市级以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86%以上。县级及以上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达100%。

市水利部门将以3大类15项重点工作推进河湖综合治理: 

1强化河湖治理保护 

全力推进五大攻坚 

巩固提升河湖清“四乱”成效,全面完成全市897座农村水电站生态问题整改,持续推进小流域水质提升,加快开展乡镇级水源地专项整治。

协力开展综合治理 

严厉打击非法采砂,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启动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编制工作,加强执法巡查,严厉打击电毒炸鱼等非法捕捞行为,以国考断面为重点,大力推进九龙江、漳江、鹿溪等流域治理,组织实施源头污染减排和生态增容治理项目,确保水质达到国家考核要求。

着力强化源头管控 

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市推进行动,推广绿肥种植,严控生活污染,开展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行动,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继续推进“厕所革命”,严控工业污染,引导工业企业“退城入园”改造提升,取缔不符合产业政策、严重污染水环境的“十小”企业。 

全面推进生态修复 

打造一批百姓获得感强、社会认可度高的闽南幸福河,开展九龙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 

2提升河湖治理能力

不断凝聚工作合力

联合开展专项督导,定期跟踪调度,强化暗访核查,联合通报会商,持续推进“河小禹”“巾帼护河”“企业河长”等专项行动,发挥法院、检察院、驻河长办法官工作室、检察联络室作用,以专项监督活动为抓手,充分履行公益诉讼和生态检察职能,争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支持,对发现的重大问题进行重点督办、限期整改,充分发挥河道警长作用,推动部门之间联合执法,强力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深度融合监管力量

推动漳州水文勘测分中心选派水文干部到市河长办挂职,支持和参与河长制工作,依托基层水文队伍开展专业化巡查巡测,发挥水土保持监督人员、水文测站职工、河道专管员协同联动排查作用,培育河道专业化管养队伍,发展民间河长,壮大监管力量。

升级完善“数字河湖”

推广应用河长制信息管理平台,利用高新科技重点对河湖四乱、无人岛、采砂堆砂场、健康评价不达标河流、敏感河段进行巡查,持续完善河长制信息管理平台,完善河长“一张图”,为管河、护河、治河提供数据支撑。

持续夯实工作基础

加快推进河道管理范围线划定,启动岸线分区规划试点,开展流域面积100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的水量分配和重要断面生态流量控制指标核定,强化取水许可监管,加强水环境质量、河湖污染源和水生态状况的监测,规范河长制队伍履职。

广泛发动社会参与

建立健全河湖长制信息宣传员队伍,多渠道全方位宣传推广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支持河湖管理保护的良好氛围,充分运用微信公众号,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3健全河湖治理体系

持续强化责任落实机制

坚持党政双总河长制度,进一步明确不同层级河湖长和河长办的履职内容、履职标准、监督方式等,促进履职尽责,强化考核应用,将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纳入绩效考评、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指标体系。

建立健全绿色发展机制

坚持节水优先,严控主要流域干流沿岸布设石油加工、化学原料、有色金属、纺织印染等高污染、高排放产业项目,落实《福建省节水行动方案》,建立节水评价机制,持续推进城市老旧水厂、供水管网、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完善排污权交易体系,健全排污权储备和管理机制,拓展排污权抵押贷款等融资模式,建立生态建设项目库,持续推进生态产品市场化改革。

探索推进全域治理机制

推动漳州、龙岩、厦门、泉州上下游协同治理机制,完善闽西南协同发展区流域生态司法保护协作机制。

深入完善河湖保护机制

完善《漳州市河道专管员管理管理办法》,提高河道专管员素养和服务水平。

探索完善预警评价机制

建立水质水量信息共享及联合研判预警机制,探索突发应急事件处置工作规则,建立河湖治理保护专家库。

持续构建高效运转机制

按区域流域分解下达任务清单和问题清单,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单位,推行“五个一批”,加大督查通报、挂牌督办、会商约谈、追责问责的力度,深入开展河长办标准化建设,以点带面推动各级河长办提升自身能力。(闽南日报记者 姚智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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