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香港频道 > 八闽乡讯 > 泉州 > 正文
泉州市全体职工可领消费券 人均500元以内
2020-04-28 10:50:58 陈淑华 李永江 来源:泉州网  责任编辑:许丽蓉  

4月29日起,各基层工会即可登录“泉州文旅”官方微信公众号购买电子消费券,向本单位工会会员发放。

泉州网4月28日讯 (记者陈淑华 通讯员 李永江)为引导广大职工、工会会员积极消费,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市总工会、商务局、财政局近日联合发文,明确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会可向全体职工、工会会员发放疫情防控特殊慰问消费券。

据介绍,此次特殊慰问消费券预计发放总额为1.5亿元。由各基层工会结合实际情况,按照每人不超过500元的标准发放电子消费券。消费券分文旅券和乐购券两种。其中,文旅券指定用于餐饮、住宿、旅游、健身等文旅项目消费,乐购券用途不限。为提振各地经济信心,各地基层工会倡导消费本地企业生产的纺织鞋服、建材家居、食品饮料及扶贫农副产品等民生用品,鼓励商贸、餐饮、酒店、文旅等行业消费,以促进内需。

4月29日起,各基层工会即可登录“泉州文旅”官方微信公众号购买电子消费券,向本单位工会会员发放。电子消费券自领取日起有效期60天,到期后自动失效。

市总工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次消费券属疫情防控特殊慰问,属基层工会送温暖费开支范围,不挤占职工集体福利支出额度。基层工会经费如果面临不足,可依据工会相关规定,由基层工会向所在单位申请行政经费补助。

相关阅读:
香港回归20周年
更多》闽港要闻
更多》图片新闻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