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4月22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谢婷) 21日,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对全省2020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提出规范管理政策举措。 义务教育:全面落实免试入学规定要求 控辍保学 《通知》要求,各地要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重点关注残疾儿童少年、贫困家庭儿童少年、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的入学情况。依托学籍管理系统,健全完善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工作台账,落实联控联保工作机制,确保义务教育入学“一个不少”。 就近入学 公民办中小学要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由教育主管行政部门科学确定招生范围、核定招生计划。各设区市要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原则上在县域范围内招生,属于设区市级审批或寄宿制学校的,经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适当扩大招生范围,但一般不实行全市范围招生。 学校须严格按照批准的招生计划实施招生,不得突破招生计划。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2020年开始,义务教育阶段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 同步招生 严格执行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规定,坚决杜绝提前招生和“掐尖”招生行为。严肃同步招生纪律,规范招生宣传行为,所有学校不得提前组织招生,或通过任何形式的提前摸底、意向登记、预约等方式争抢生源。教育行政部门及公办学校不得限制符合规定的适龄儿童少年报名就读民办学校;民办学校的招生也不得限制符合规定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报名。 随机派位 所有公民办学校都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法》免试入学规定,不得采用笔试或以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公办学校采取登记入学或书面通知入学,实施多校划片的应积极推进电脑派位录取,促进入学公平。民办学校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一次性全部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对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由生源地教育行政部门按当地相关政策规定统筹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 民办九年或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毕业生原则上应按学生或家长意愿优先直升初中部,初中部招生容量不足的,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小学部毕业生录取后仍有剩余计划面向外校招生的,也要按照电脑随机派位有关规定录取。 各地公民办学校招生报名时间均不得早于5月份,具体招生时间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安排。各公民办学校不得违反教育主管行政部门规定另行组织招生报名,不得自行通过网上预约、信息登记等形式提前进行预报名。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由设区市或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具体操作规则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全程接受社会监督,派位结果实时向社会公开。 普通高中:稳步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定向招生 《通知》要求,各地要继续实行优质普通高中按不低于招生总计划的50%比例定向分配至各初中学校的做法,定向招生名额向农村初中和无选择生源的城区初中倾斜。各地要合理设置定向生降分幅度,进一步扩大政策覆盖面。各设区市要制定完善相关政策,确保农村初中和无选择生源的城区初中有一定比例学生录取到优质普通高中,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初中教育质量全面提高。 自主招生 各地要进一步规范完善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办法,严格控制自主招生比例,严格审核批准招生学校资质,严格审核学校招生方案。自主招生必须安排在中考结束后进行,并及时公开招生的各环节和录取结果。 招生录取 各地要实行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招生录取模式,扭转唯分数的考试招生评价导向。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9个科目考试使用省级统一命制的试卷;体育与健康,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和音乐、美术、信息技术考试方式由设区市结合实际确定。计入中招录取的各科具体成绩折算方式由各设区市按招生相关政策确定。所有普通高中均不得招收所在设区市划定的普高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以下的学生。跨设区市招生或自主招生予以降分录取的,不得低于生源地设区市普高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 特殊群体:健全完善招生入学政策 随迁子女 《通知》明确,各地要进一步健全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坚持以公办学校为主安排随迁子女就学。实行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的地方要合理设置积分条件,确保符合《福建省实施〈居住证暂行条例〉办法》基本要求的随迁子女能够应入尽入,入民办学校的可采取积分和电脑随机派位相结合方式录取。保障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 适龄残疾儿童少年 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轻度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至普通学校特殊教育班或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于因残疾原因,无法到校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实地送教和远程教育相结合方式实施送教上门,切实保障残疾儿童教育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