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漳州市残联获悉,日前,漳州市残联出台了《关于在疫情期间给予盲按机构一次性场租补助的通知》,对本市户籍的盲人或社会机构法人依法注册登记、租赁场所进行盲人按摩经营活动的盲按机构按其租赁面积分别给予1000元、1500元、2000元和2500元的一次性场租补助。即日起至本月下旬,补助对象即可携带相关材料向机构所在地残联提出申请,具体截止日期按各县(市、区)残联工作安排为准。 据悉,凡是2020年1月31日之前依法在漳州市注册登记、租赁个人或相关单位场所进行经营活动、机构法人为漳州市户籍的盲人按摩机构皆可申请该项补助。其中,机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为健全人的,应安置盲人按摩师人数占机构从业人员60%以上,且其中漳州市户籍人数不低于80%。盲按机构一次性场租补助实行自主申报。(闽南日报记者 闫锴 通讯员 方仁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