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漳州市出台《关于促进规模工业满产超产奖励措施的通知》,对2020年3至4月份,当月规模工业产值增速位居全市第一、二、三名的县(市、区)、开发区(投资区)分别给予300万元、200万元和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记者从市工信局了解到,该奖励举措旨在落实省、市关于促进工业企业满产超产的工作部署,帮助企业应对疫情渡难关,充分调动各地疫情期间推进规模工业满产超产的积极性。获得奖励的各县(市、区)、开发区(投资区)还将结合自身实际,制定相应的配套实施细则,把奖励资金主要分配给符合条件的工业企业,鼓励员工加班加点,实现企业满产超产,以“真金白银”助企业渡难关、稳生产,努力把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降到最低,保持经济平稳运行和社会和谐稳定。 (闽南日报记者 廖瑜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