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香港频道 > 八闽乡讯 > 平潭 > 正文
平潭率先实施高端人才“协议工资”制
2020-03-26 17:35:46 林霞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世彬  

东南网3月26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林霞) 近日,《平潭综合实验区创新研究院引进高端人才管理办法(试行)》出台,瞄准高端人才、急需人才,全省创新实施“编制池”管理模式,率先探索高端人才“协议工资”制,为平潭“一岛两窗三区”建设提供关键支撑。

《办法》分一类、二类和三类揽才,一类、二类高端人才为我省认定的杰出人才、创业创新领军人才和急需紧缺创业创新人才;三类高端人才主要包括知名高校应届高学历人才、副高级以上职称的高技能人才等。

《办法》明确,所引进的高端人才占用创新研究院的事业编制,日常由片区管理局、区直部门、区属事业单位等用人单位使用。

高端人才享受“双重薪酬”,即事业单位的常规薪酬及按市场化确定的绩效薪酬,并以“协议工资”形式明确。其中,一类高端人才绩效薪酬按照“一事一议”原则议定,二类、三类高端人才绩效薪酬最高每年可分获40万元、30万元。本着实绩导向原则,每年度制定绩效目标,年终由用人单位与创新研究院联合考核,按照考核结果分等次兑现绩效薪酬,坚决杜绝“铁饭碗”“干好干坏一个样”。

“以三类高端人才为例,符合条件的副高级职称起点的人才,最高年收入可达54万元;二类人才中,符合条件的高端人才,最高年收入可达64万元甚至更高。”平潭综合实验区创新研究院相关负责人说。

值得一提的是,《办法》明确职称应聘尽聘、不受职数限制。符合条件的高端人才,还可叠加享受省区各类人才政策待遇。高端人才享受的绩效工资为期6年。

相关阅读:
香港回归20周年
更多》闽港要闻
更多》图片新闻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