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香港频道 > 八闽乡讯 > 正文
福建发布2020年清明节文明祭扫倡议书
2020-03-25 17:13:08  来源:福建日报  责任编辑:余雪林  

清明节即将来临,为维护当前疫情防控持续向好的局面,营造安全有序、文明祥和的祭扫环境,倡议如下:

一、慎终追远,传承传统精髓。理性选择防疫期间的纪念先人和情感表达方式,传承中华民族孝亲感恩、家风传续、关爱生命为主要内涵的优秀文化。

二、居家缅怀,延后现场祭扫。通过家庭悼念、异地追思、网络祭扫、委托祭扫等方式祭奠先人,尽量延后现场祭扫。可依托“闽政通”信息服务平台开设的“清明节云上祭”专题服务,进行网络祭扫等纪念活动。

三、预约祭扫,避免人群聚集。在开放现场祭扫的地区通过“闽政通”或当地清明节祭扫预约平台及陵园电话进行预约,严格遵照预约时间到达,最大限度减少出行人数,避免人群聚集,注意出行安全和病毒防范。

四、委托代祭,注重文明简约。不组织聚集性集中祭扫、骨灰撒散,不举行联宗祭祖、家族聚餐。基层组织和受委托单位实施统一祭扫或代祭,须注意选择人员和控制数量,采取文明、简约的方式进行。

五、移风易俗,保护生态环境。勤孝敬、厚赡养,从简治丧、节地生态安葬。遵规守纪,现场祭扫不焚烧纸钱、燃放鞭炮,不损毁树草、破坏生态,倡导公序良俗。

国家繁荣富强,社会稳定团结,人民健康幸福是对先人最好的告慰!

中共福建省委文明办 

福建省民政厅  

2020年3月24日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