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香港频道 > 八闽乡讯 > 泉州 > 正文
丰泽: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大排查大整治
2020-03-10 17:45:24 潘贤利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世彬  

东南网3月9日讯(本网记者 潘贤利 通讯员 王志超)即日起,泉州市丰泽区安委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大排查大整治,防范和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保障。

丰泽区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需求,集中排查治理辖区重点领域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做到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全面自查自纠,各街道各部门各单位全面排查整治,全面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疫情防控期间辖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在全区各行业、各领域及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特别要结合辖区企业复工复产工作实际,紧盯建筑施工、消防安全、旧厂房改造、钢结构、“三合一”、危险化学品、民爆物品、道路交通、油气管道、燃气管线、特种设备、森林防火、高层建筑、老旧小区、出租屋及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

据悉,3月20日前,由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和街道排查,至疫情结束,部门及专家检查执法,并对隐患整改、开展回头看工作。

建筑施工、旧厂房改造、钢结构安全集中整治

重点对建筑施工工程、旧厂房改造项目、钢结构建筑物、市政施工工程、水利建设工程,以及玻璃幕墙、危旧房屋等进行安全检查,严查深基坑支护、高大模架、盾构施工、大跨度建筑以及施工机械的安全备案、安装拆卸、检测验收、安全操作等关键施工环节,严查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及“以包代管”行为等。

消防火灾、“三合一”场所隐患集中整治

针对辖区当前气候特点,因地制宜,集中治理市区两级重点隐患区域和行业领域。突出“三合一”场所、群租房、老旧小区、大型商业综合体、电动自行车、电气火灾等重点场所、领域,重点纠治违规使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违规住人、违规用火用电取暖、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问题,严查严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密集式消防宣传,实现火灾总量明显下降、亡人火灾有效预防。

危险化学品安全集中整治

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单位开展“拉网式”整治。重点是不具备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和资质要求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存在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非法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利用危险化学品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等。坚决杜绝无审核擅自复工复产行为,严防火灾、爆炸、中毒事故。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集中整治

重点检查车站、大型城市综合体、商贸物流、劳动密集型企业、医院、养老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相关主管部门要根据既定职责分工,集中开展约谈警示、通知通告、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督促人员密集场所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全面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严禁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三合一”违规住人;按照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要求配备消防设施,按规定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检测,确保完好有效;严格用火用电用气及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严格营业场所人流量控制,一旦发生火灾,能够立即组织引导人员快速疏散逃生;开展全员消防培训演练,强化初期火灾处置能力。

电商物流仓库安全集中整治

重点对仓库现有的消防设施进行全面评估,督促企业根据仓储的储存分类标准进行规范标准的安全存储,坚决杜绝违规存储情况的发生。要着眼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建立完善安全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制定厂区安全巡查及值班的制度,定期组织人员进行消防应急演练,提升应急自救能力。

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企业安全集中整治

按照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一线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区内企业(单位、雇主、商户)复工复产有关部署要求,针对危化品、冶金等工贸行业、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复工复产时存在的重点和薄弱环节,严格复工复产程序、标准,按照风险高低施行一行业(领域)一策甚至一企一策方式,有序指导复工复产工作。同时做好第三方安全服务工作,确保复工复产企业安全服务和指导工作落到实处。

其他行业领域集中整治

要结合自身职能及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实际,重点开展道路交通、特种设备、旅游、景区、娱乐场所、学校安全、燃气等行业领域的集中整治,为从疫情防控阶段平稳过度到正常阶段做好充分准备。

相关阅读:
香港回归20周年
更多》闽港要闻
更多》图片新闻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