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發布應對疫情支持旅遊企業發展實施方案 10大舉措扶持文旅企業 海西晨報訊(記者 陳翠仙)昨日,廈門發布了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支持旅遊企業發展實施方案的通知,為旅遊企業量身定制了10大舉措,除了暫退旅行社旅遊服務質量保證金之外,還推出緩繳減免稅費、補貼包機損失等措施。 據介紹,廈門市司法局與廈門市文旅局組建「旅遊行業法律援助團」,針對疫情期間産生的合同糾紛問題,為旅遊企業提供法律援助,幫助廈門旅遊企業解決違約金、惡意拖欠、境外企業退費等問題。 此外,針對疫情期間旅行社因組織境外旅遊包機承擔的空載損失,依據實際損失,給予30%的損失補貼,每家企業最高補貼不超過50萬元。對符合獎補條件且信用良好的企業,按照「容缺受理」原則,2020年3月底前完成2019年度獎補撥付。 針對文旅企業,廈門提出了緩繳減免稅費政策,對因疫情影響不能按期繳納稅款的旅遊企業,可提出申請依法辦理延期繳納稅款;對因疫情影響遭受重大損失的旅遊企業,繳納房産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確有困難的,可申請當年房産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困難減免。對受疫情影響暫時困難的旅遊企業,還可申請水電、燃氣緩繳手續。 除了補貼以及相應減免之外,廈門針對文旅企業還提出了相應的獎勵措施。鼓勵招徕遊客,對于廈門旅行社組織境外遊客來廈、組織省外遊客來廈旅遊,給予相應獎勵。對雇傭外語導遊的旅行社,疫情結束後外語導遊人員繼續在崗帶團的,按照廈門月最低工資標準的50%給旅行社發放用工獎補。 在人才建設方面,廈門市文旅局不斷豐富線上培訓內容,面向全行業免費開放,鼓勵旅遊企業組織職工參加線上培訓,全面提升從業人員素質。疫情期間,發動旅遊企業及旅遊院校參加廈門旅遊人才網的線上招聘和應聘活動。疫情結束後,適時組織專場旅遊人才校企對接會,滿足企業人才需求。 據介紹,本實施方案所指旅遊企業系在廈門注冊的旅行社、景區景點、飯店賓館和旅遊教育培訓機構等企業。執行期限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