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香港频道 > 最In香港 > 正文
香港交易所就企业版“同股不同权”展谘询
2020-02-01 11:30:00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林世彬  

中新社香港1月31日电 香港交易所1月31日刊发谘询文件,就企业版“同股不同权”展开谘询,为期3个月。

港交所就企业版“同股不同权”提出多个主要规定建议,包括法团身份的不同投票权受益人必须本身是创新产业公司。在申请上市前,法团必须持有上市申请人至少10%的经济利益,和积极参与其管理或业务至少2年;上市时及其后,持有申请人经济利益增至最少30%。

港交所特别列明,金融投资或一般非财务贡献,例如技术或策略建议,均不足以使法团股东合资格享有不同投票权。另外,法团必须证明其在上市申请人上市时,拥有及营运让上市申请人受惠的“生态圈”。

市值门槛方面,法团身份不同投票权受益人必须在联交所或合资格交易所作第一上市,市值至少2000亿港元;其必须符合建议规定享有不同投票权的公司本身或其全资附属公司;上市申请人上市时的市值,占不同投票权受益人市值不超过30%。

法团身份的受益人持有的不同投票权必须有设时限的“日落”条款,不同投票权的有效期不超过10年,其后可经独立股东批准而续期,每次不超过5年。(完)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