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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在全国首次试点港内航行船舶“多证合一”
2019-12-25 09:28:28 田圆 蔡修权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余雪林  

东南网12月25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田圆 通讯员 蔡修权) 证书数量从6本精简至1本,累计审批时长从44个工作日压缩至5个工作日,需提交的近30项材料最多可减少26项,材料申请人将享受到“最多跑一趟”服务……昨日,记者从厦门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在交通运输部海事局、福建海事局的支持下,厦门海事局在全国首次试点开展了港内航行船舶“多证合一”改革,将有效解决过去船舶证书办理周期长、证书有效期限不一致和船方跑办证次数多及成本高等问题。

此次改革具体包含船舶证书“多合一”与船舶证书申办流程“多合一”两大内容。一方面,符合试点条件的船舶原持有的《船舶国籍证书》《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船舶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证书或者财务保证证书》《海上移动通信业务标识码证书》《船舶自动识别系统AIS标识码证书》《船舶电台执照》等六本法定证书,将由一纸化的《国内航行船舶证》替代,仅需持“一证”即可接受海事管理机构日常监管;另一方面,船舶证书申办流程也实现了“合一”,厦门海事局通过审批流程再造和信息化建设,为相对人提供“一纸申请、一次性申办、一次性发证”的“快办快结”服务。而对于相对人来说,在办理申请时只需填写“一张表格”,向“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多证合一”涉及的六本被整合船舶证书无需另行申办。值得一提的是,试行期间《国内航行船舶证》上附载的二维码,还可以提供原证书展示与证书验真功能,满足全国海事机构监管需要。

当天下午,厦门海事局政务中心向厦门轮渡有限公司的“鹭江7号”和爱联(厦门)石化有限公司的“海供167”颁发了首批两本《国内航行船舶证》。据悉,此次改革试点的范围为在厦门海事局辖区范围内营运的厦门籍港内航行或作业船舶,以及航行于厦漳航线的厦门籍港内作业拖轮与油船。改革开展后,可至少为拟在厦门辖区试点的300余艘港内作业船舶累计节省运营成本逾千万元,平均单船节省运营成本近5万元;若《国内航行船舶证》在全国推广实施,预计将为相关航运企业节约数十亿元营运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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