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香港频道 > 闽港交流 > 网络舆情 > 正文
香港法律界人士:警员西湾河开枪行为恰当且克制
2019-11-18 11:06:48 苏万明 郜婕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王亮  

新华社香港11月13日电(记者苏万明、郜婕)在11日驱散暴徒的行动中,有香港警员在港铁西湾河站附近开枪击伤一名企图抢枪的暴徒。香港多名法律界人士表示,开枪警员行为恰当合法,而且已经足够克制。

香港警方13日召开记者会表示,西湾河开枪事件中,警员行为符合警方用枪原则。香港警察行动科高级警司汪威逊说,香港警方使用枪械是有原则的,使用武力前会发出警告,同时会使用必须的最低武力,用完之后就会立即停止。西湾河事件中,警员使用枪械是因为当时他的生命安全受到威胁,并发现使用枪械是当时可以使用的必须最低武力。开枪后,该名警员发现无人再抢枪,也没有人再伤害他,他就收回枪,拘捕嫌疑犯,符合用枪原则。

香港法学交流基金会执委会主席、大律师马恩国表示,香港警员平时接受训练时,就要求他们执行任务时首先要确保自己个人的生命安全,才能够帮助别人,其中包括要确保自己身上所携带武器的安全。手枪为致命武器,确保其安全非常重要。如果警察枪械被抢,疑犯很有可能第一时间用手枪来回击警察,致警察伤亡。“所以警员开枪攻击抢枪的嫌犯,是合法合理的。”

港区全国政协委员、香港律师黄英豪则说,他不仅通过警方发布会了解了当时的具体情况,而且还亲自多次仔细研究当时的视频。他认为,当时警员处于非常危险的境地,因为周围的暴徒携带武器,而且至少有三个人想拉倒他、抢夺他的手枪,其中那名白衣暴徒不断试图蒙住警员的眼睛、而且多次蒙上了,另外两名暴徒则围拢过来,企图近身抢枪。警员已事先向暴徒发出警告,但暴徒依然逼近前来。该名警员作为一名交通警,不像防暴警察一样,具有胡椒喷剂、电枪等武器。在这种情况下,警员出于维护自己生命安全和枪械安全考虑,开枪是恰当的。“他开枪也只打向暴徒躯干而不是头部,因此也已经是非常克制的。”

马恩国还说,香港法律要求警员使用合理武力,即最低武力。所以,为了避免过分使用武力而被刑事检控,香港警员一般很注意约束自己使用武力。

黄英豪也说,他在英国、美国等国家学习过。相比之下,香港警察用枪规定已属比较严格。在美国,只要歹徒不听从警察指令,比如警方令其停步而其仍不停,警察就可以开枪射击。而在香港,还要求警察在安全没有受到威胁的时候不能开枪。

香港民建联政策副发言人、律师叶俊远则表示,当前,香港警方已经处于非常危险的境况。随着暴徒武器不断升级,投掷汽油弹、燃烧弹以及纵火等行为日益频繁,警员的安全状况还在不断恶化。西湾河开枪事件中,警员反应是合适的,而且还有自卫性质。“国际上,如果警察被人攻击,开枪天经地义。”

叶俊远还呼吁,当前,全社会都应该支持香港警察,包括如果涉及法院审判,法院也应该支持警方使用合适武力保护自己。“唯有如此,警察才能很好止暴制乱。”

相关阅读:
香港回归20周年
更多》闽港要闻
更多》图片新闻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