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参与政府补贴培训项目实施办法》出台 参加技能培训 补贴直接发放到账户 海西晨报讯(记者 吴雪莹 见习记者 张鑫惠)今后,企业或个人参加政府补贴的职业技能培训,可自行申报政府补贴!申报将实现全程网办,补贴直接发放到企业或个人账户。近日,厦门市人社局出台《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参与政府补贴培训项目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通过全面调动在厦各类培训机构力量积极参与政府补贴培训项目,精准服务厦门产业发展和帮助特定群体就业。 对培训机构: 申报政府补贴培训更方便 以前,厦门只有47家经过招投标的定点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能参与政府补贴培训项目。今后,凡具备法定办学资质且设立在厦的各类培训机构,均可参与政府补贴的各项职业技能培训项目。 这对培训机构来说,意味着今后无需申请定点机构,即可开展政府补贴的各项职业技能培训项目了。 可承接政府补贴培训项目的机构范围有:各级行政部门审批在厦的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和公共实训机构;各级人社部门审批许可在厦办学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批设立的行业性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依法成立承担社会化培训的企业或大型企业依法成立的职业培训机构;经人社部门确认的具有职业技能培训资质的其他培训机构。 它们可开展的覆盖各类对象的政府补贴培训项目包括:各类劳动者技能提升培训项目、重点企业职工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就业困难群体技能提升培训项目、企业优秀青工培训项目和乡村振兴示范村培训项目。 今后,培训机构必须按规范使用全市统一的信息化管理平台,严格遵守技能培训行业管理规定,建立培训过程完整台账,并接受人社部门监管。 对培训对象: 补贴将直接发放到其账户 《办法》规定,列入政府补贴支持范围的企业或群体,可自主选择技能培训机构进行培训。政府根据现行补贴政策予以培训补贴。 以前,企业或个人参与政府补贴的职业技能培训需通过定点培训机构申请补贴。今后,培训对象可以自行网上申报,补贴资金将直接发放到企业或个人账户。 今后,培训对象可选择的培训机构更多了,还可“货比三家”。市人社局将汇总并通过网站公开承接补贴培训业务的机构和培训工种信息,每家机构每年培训了多少人、通过率多少,也将定期公布。 相应地,市人社局将进一步加强技能培训政府补贴项目监管,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每半年对政府补贴培训项目的施训情况开展“双随机”现场检查,并实行“举报必查,查实必罚”机制。 各培训机构要对培训过程全程留痕,市人社局将对违反《办法》、行业管理规范要求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进行处理,追究相应的责任。 本办法自2019年6月27日起实施,有效期五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