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香港频道> 八闽乡讯> 泉州 > 正文
泉州:石狮实现无犯罪记录证明“一趟办结”
2019-07-10 10:30:36 黄琼芬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潘超  

东南网7月10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黄琼芬 通讯员 张常亮) 9日,记者从石狮市公安局获悉,石狮市公安局进一步缩短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办理时间,在泉州市率先实现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一趟办结”的目标。

据介绍,新举措下,石狮市公安局统一在派出所设立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工作台,由值班民警负责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规定各派出所出具证明时,对无犯罪记录的,由规定的3个工作日缩短为当场办结并发给证明;对曾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需核查的,由规定的15个工作日缩短为3个工作日。办结后,申请人可自主选择通过EMS邮寄送达,也可自行前往领取,实现“一趟办结”。

 

相关阅读:
香港回归20周年
更多》闽港要闻
更多》图片新闻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