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7月10日訊(福建日報記者 黃瓊芬 通訊員 張常亮) 9日,記者從石獅市公安局獲悉,石獅市公安局進一步縮短派出所出具無犯罪記錄證明的辦理時間,在泉州市率先實現出具無犯罪記錄證明「一趟辦結」的目標。 據介紹,新舉措下,石獅市公安局統一在派出所設立出具無犯罪記錄證明工作台,由值班民警負責出具無犯罪記錄證明,規定各派出所出具證明時,對無犯罪記錄的,由規定的3個工作日縮短為當場辦結並發給證明;對曾被采取刑事強制措施需核查的,由規定的15個工作日縮短為3個工作日。辦結後,申請人可自主選擇通過EMS郵寄送達,也可自行前往領取,實現「一趟辦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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