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科技局获悉,我市近日出台了《厦门市留学人员创业扶持办法》,从留学人员专项资金资助、留学人员创业扶持资金、留学人员场地租金减免、科技计划支持、科技金融支持五大方面,支持留学人员创业,同时加大了对于留学人员的专项扶持力度。 记者了解到,早在2012年,为鼓励留学人员来我市创业,市科技局就出台了《厦门市留学人员创业扶持资助办法》,加快留学人员企业的科技成果转化,促进其快速发展。为提高扶持政策的精准性,市科技局修订出台了《厦门市留学人员创业扶持办法》,自上月15日正式实施。 新政策在留学人员专项资金资助上,分为一等资助——满足留学人员创业扶持的申请条件,同时企业实际到位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留学人员持有企业股份不低于50%,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一次性资助50万元;二等资助——满足留学人员创业扶持的申请条件,一次性资助20万元。留学人员还可向厦门市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基金申请创业扶持资金,单个企业不超过500万元,基金投资占企业股本不超过20%,具体根据《厦门市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此外,根据新政策,留学人员创办企业享受优惠场地面积和租金,由留学人员企业和所在园区双方协商确定。留学人员创办企业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获得市科技计划和科技发展经费的支持,还可以获得厦门市科技担保贷款、保证保险贷款和科技保险补贴等科技金融扶持。更多详情可咨询厦门市科技局体系创新处。(记者 吴君宁 通讯员 黄睿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