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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两岸携手共护绿水青山
2019-04-23 16:25:11 林霞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洪卉  

强强互补,两岸携手共护绿水青山

东南网4月23日讯(福建日报APP-新福建记者 林霞)23日,平潭综合实验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公布了7个对台合作试点项目(意向),包括三十六脚湖水源地入湖溪流水质提升、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基地建设、金井新城垃圾分类工作等,此举旨在落实平潭环境保护领域“一岛两标”,推动两岸融合共建家园。

当天,平潭综合实验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举办了岚台环境保护交流合作座谈会,解读了平潭对台相关政策,上述试点项目与台湾企业实现“面对面”展示与交流,省生态环境厅、省环保产业协会、实验区直部门,台湾13家企业、福建6家高校和研究机构、平潭10家企业等齐聚一堂,两岸共商环保事业。

得益于此,台企大都市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瞄准了大陆市场,有了新的布局。不久前,该公司实地走访平潭金井新城,有意对接金井新城垃圾分类工作。“项目对接成功后,先期将率领小团队前来开展测试工作,后期会联合台湾高校,以‘校企’合作的方式,将台湾先进的垃圾分类的管理理念应用到平潭。”该公司技术专员郭明勳说。

这是大都市环保工程有限公司首次在大陆意向对接环保项目,该公司拥有丰富的环保经验,在台湾开展的业务涵盖垃圾清运、环保工程策划、生活餐厨分类等,目前该公司正在平潭申请从事生态环境业务备案,以便来平潭直接从事生态环境业务。

谈及选择来到平潭且意向承接当地的项目的原因,郭明勳说,大陆在环保领域逐渐向智能化发展,台湾重视生态建设,拥有先进的环保理念,双方可在技术运用、运行管理等方面深入交流,合作空间非常广阔。此外,公司希望能够深化两岸交流合作,携手为地球环境尽一份力。

今年1月,平潭相继印发了《促进两岸生态环境保护交流合作十条措施》《台湾企业在平潭综合实验区从事生态环境业务暂行管理办法》等新规,并将台湾企业备案流程、申报材料、注意事项等标准化,在我省率先支持和鼓励台湾机构和台胞从事环保业务。

“措施明确法人主体在台湾地区的台湾企业、高等院校、研究机构等也可参与平潭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业务,可独立承揽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环境污染治理与生态修复类、环境管理与服务类等技术类等业务。”平潭综合实验区环土局环评处副处长林燕红说。

在环保生态等领域,平潭还探索实施“一岛两标”,推进职业资格采认制度化,包括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注册核安全工程师等8大类,落实同等待遇。“目前,我们正面向台湾招聘环评管理、生态保护管理、大气环境保护、水环境保护、土壤环境保护等台湾青年人才。”林燕红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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