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漳州市出台《漳州市城鎮小區配套幼兒園專項治理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根據《方案》,漳州市將在全市開展城鎮小區配套幼兒園專項治理工作,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治理任務,進一步提高學前教育公益普惠水平,切實辦好學前教育,全市普惠性幼兒園在園幼兒占比達到85%,更好滿足人民群衆對幼有所育的期盼。 城鎮小區嚴格依標配建幼兒園 據《方案》,在老城區(棚戶區)改造、新城開發和居住區建設、易地扶貧搬遷時,應將配套建設幼兒園納入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務設施建設規劃。 配套幼兒園與住宅小區應同時審查規劃設計方案、同時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同時進行規劃條件核實。分期開發的住宅小區項目,配套幼兒園應當與住宅小區首期項目同時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同時進行規劃條件核實。 《方案》要求,城鎮小區未按有關規定規劃配套幼兒園或規劃不足,或者有完整規劃但建設不到位的,要依據相關配建標準,通過補建、改建或就近新建、置換、購置等方式予以解決。對存在配套幼兒園緩建、縮建、停建、不建和建而不交等問題的,在整改到位之前,不得辦理竣工驗收和備案。 配套幼兒園不得辦成營利性幼兒園 《方案》指出,我市將規範小區配套幼兒園使用。城鎮小區配套幼兒園移交當地教育行政部門後,應當由教育行政部門辦成公辦園或委托辦成普惠性民辦園,不得辦成營利性幼兒園。 為確保小區配套幼兒園如期移交,根據《方案》,各地應按規劃建設城鎮小區配套幼兒園,建成後應按照規定及時移交當地教育行政部門。未移交當地教育行政部門的應限期完成移交,限期未移交的,將失信行為作為對該房地産開發企業實施市場準入、退出等的重要參考。對已挪作他用的,各地要采取有效措施限期收回,並督促房地産開發企業依法將産權移交給當地教育行政部門。 (記者吳靜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