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4月12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庄严 通讯员 陈星) 日前,宁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台《福建省宁德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这意味着宁德市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后,在全省首个出台市级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的设区市。 该《办法》所称的宁德市地方标准是指对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福建省地方标准而又符合宁德市的自然条件、风俗习惯的特殊技术管理要求以及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领域所制定的技术规范。该市地方标准为推荐性地方标准,在行政区域内推荐。该市地方标准的制定、实施及其监督管理,适用该办法。 《办法》还规定,宁德市市场监管局可在一定专业领域内,组建由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教育、科研机构等相关方组成的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作为该领域宁德市地方标准的技术归口单位,承担宁德市地方标准的技术审查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