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香港频道> 闽港交流> 教育科技 > 正文
在珠三角工作生活港澳居民可凭居住证申请子女入学
2019-04-04 08:41:15 郑天虹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洪卉  

新华社广州4月3日电(记者郑天虹)记者从近日举行的广东省教育厅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通气会上获悉,今年起,符合条件的珠三角九市港澳居民可凭居住证,申请子女入学。

今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提出要研究赋予在珠三角九市工作生活并符合条件的港澳居民子女与内地居民同等接受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的权利。

广东省教育厅副厅长王创说,为贯彻落实好规划纲要,我们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克服困难,推动来粤工作的港澳人士随迁子女平等享有接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的权利。

据介绍,预计2019年,广东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仍将大幅增长,招生人数将较2018年增加16万人以上,小学在校学生将净增加50万人左右,广东目前正面临前所未有的学位需求压力。即便如此,广东仍想方设法落实规划纲要精神,安排符合条件的港澳居民随迁子女入学。

王创说,广东将科学制定2019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政策,对港澳居民子女在湾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实行“欢迎就读,一视同仁,就近入学”政策。持有港澳居民居住证的港澳人士随迁子女,可按当地制定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入读义务教育学校。广东各地级以上市教育行政部门结合实际,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按照“一市一策”原则,尽快制定或完善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港澳居民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的相关政策。

 

相关阅读:
香港回归20周年
更多》闽港要闻
更多》图片新闻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