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日前出台若干措施,营造有利于中小企业发展的良好环境,促进全市中小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为经济发展注入新活力。 引导“专精特新”发展。组织开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入库工作,力争到2020年入库培育企业1500家,新认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60家以上。对经认定成为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统筹省中小企业专项资金给予不低于10万元的奖励。 建立梯度培养机制。引导个体工商户转为企业,简化“个转企”程序,对“个转企”的小微企业给予不低于5年的过渡期,在过渡期内,对账证不健全的转型企业征税可以实行核定征收;“个转企”过程中,个体工商户转为个人独资企业、一人有限公司,涉及土地、房屋权属的划转,免征契税。 推动小微企业上规模。积极培育规模以下工业企业转型升级为规模以上企业,引导符合条件的新投产企业做好纳入统计申报工作,市县两级可给予一次性奖励。至2019年4月30日止,对新增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落实停止征收江海堤防工程维护管理费政策。 推动企业上市融资。鼓励和支持企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和海峡股权交易中心挂牌和融资。由受益地财政,对在主板上市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正式受理企业一次性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在“新三板”挂牌交易企业一次性给予不超过60万元的奖励,在海峡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交易企业一次性给予不超过30万元的奖励。 提升服务企业能力。支持三明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等4家福建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窗口平台,进一步完善服务功能和提升服务能力。对完成考核目标任务,并进入全省前10名的窗口平台,积极争取省上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运营补助。 加大人才支撑力度。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允许符合条件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创办内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金)可全部以知识产权出资;创新以“用”为导向的人才评价机制,鼓励和支持优秀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申报福建省高层次人才和创业人才项目,按规定给予相应奖励和政策支持。 (三明日报记者 李远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