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2月12日电 据香港《明报》网站报道,一名现年25岁的香港青年利用虚假的授权书,于2015年用父母名义以二人名下的物业申请按揭,获贷款250万元(港币,下同),他把其中23万元投资伦敦金,又把逾160万元给一名同党。父母后来被追款,遂报警并揭发案件。2019年2月12日,该青年在区域法院承认一项欺诈罪。 被告卜某自2011年中学毕业后未从事全职工作,只兼职做酒店餐厅服务员和游泳池救生员。他与父母同住在荃湾一处单位,该房屋单位由父母二人自1996年起联名持有。 辩方指出,被告愿意协助警方调查,找出其他涉案者,希望法庭先索阅背景报告再判刑。法官拒绝其申请,并把被告还押至3月5日判刑。 案情指出,2015年5月,某财务公司收到一笔250万元的按揭贷款申请,申请人为被告的父母,担保人为被告本人。 财务公司同时还收到4份授权书,均宣称获父母授权的被告将荃湾一处单位抵押,财务公司在扣除利息、行政费及律师费后,把约209万元存入被告户口。 被告的父母同年11月收到追款通知,由于两人从未申请该贷款,遂报警求助。 警方拘捕被告,对方指一名伦敦金女经纪人曾介绍他认识一名叫Alson的男子。Alson曾与被告商讨申请贷款,要求他提供父母的身份证副本,并指示他到律师楼及财务公司签署多份文件。 被告招认,提取全部款项后,给予Alson逾160万元及借给他5.7万元私人贷款,再把23万元在女经纪人公司投资伦敦金,余额则花在吃喝玩乐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