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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开展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
2019-01-30 10:32:17 张文奎 来源:闽东日报  责任编辑:李楠  

昨日,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连日来,市市场监管局、公安局、通信办、民政局、城市管理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文化与旅游局、卫健委、新闻出版广电局、网信办等部门联合开展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旨在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确保人民群众消费安全。

据了解,此次百日行动重点整治行业领域包括与人民群众日常消费密切相关的行业和领域:食品(保健品);宣称具有“保健”功能的器材、用品、用具;日用消费品;净水器、空气净化器等日用家电;玉石器等穿戴用品;声称具有“保健”功效的服务等。

整治重点场所及区域包括:存在会议营销活动的宾馆酒店;同意发生“保健”市场推销活动的社区、公园、广场、车站、码头等人员密集场所;消费对象主要为老年、病弱群体的“保健”类店铺;旅游景区、农村场镇、农村集市、城乡结合部等。

整治的行为包括虚假宣传、组织虚假宣传行为;虚假违法广告行为;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及宣传治疗作用的行为;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价格违法行为;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消费者合理要求行为;直销企业、直销人员及滞销企业经销商的违规直销及传销行为;相关企业或个人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等行为;以“保健”为名开展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等。

市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介绍,自百日行动开展以来,已立案查处了一些案件,如福安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零重舱按摩椅不符合GB 4343.1-2009标准要求,不符合国家标准产品要求,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福安某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在阿里巴巴网店宣传其山茶籽精华油有“祛除皱纹、祛除妊娠纹”功能,涉嫌虚假夸大宣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古田吴某推销其“隔年笋干片”,使用“利九窍,通血脉,化痰涎,消食胀”等医疗用语进行宣传,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该工作人员提醒,春节期间正是一些不法分子牟取非法利益的高峰期,消费者一定要擦亮眼睛,理性谨慎消费。“从我们查办的案件来看,存在宣传食品、保健品有医疗功能,经常给点‘小便宜’等特点,消费者切莫贪小便宜。同时,一旦发现此类情况,应及时拨打12315投诉举报。”该工作人员说。

同时,市场监管部门提醒,春节期间报团外出旅游,一定要参加有营运资质旅行社组织的旅行团,对一些以免费旅游名义、实为推销产品等活动切莫轻易相信和参加,否则可能损害自身利益。(记者 张文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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