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市人社局近日出台《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制定65岁以上参保人员的倾斜机制,65~74岁、75岁(含)以上的待遇领取人员,其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分别高于当地基础养老金标准5元、10元。同时,进一步简化缴费档次,提高补贴标准,统一丧葬补助金制度,多项扶贫政策共同发力,让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困难群体实现老有所养。 据介绍,近年来,市人社局践行扶贫开发“宁德模式”,积极履行社会保障工作职能,提升社会保险经办服务水平,织密扎牢社会保障“安全网”,支持和帮助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困难群体参加社会保险,助力参保困难人员精准脱贫,实现老有所养。2017年7月,在国家人社部、财政部、扶贫办《关于切实做好社会保险扶贫工作的意见》出台前,我市人社、财政、民政等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困难群体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通知》,规定从2017年1月起,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计生对象、持二代残疾证残疾人等困难群体,由当地政府为其全额代缴最低标准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费。当年,全市为2.28万名符合参保缴费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困难群体代缴保费228万元。 2018年7月,我市在全省率先出台社保扶贫新政策,为2020年前到龄无法正常享受城乡居民保待遇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由政府全额代缴补足之前应补缴的保费,使其到龄后正常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去年全市共为816名到龄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代补缴保费28.7万元,使其正常领取了养老金。此外,继续贯彻落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代缴政策,全市为3.83万名社保扶贫对象(低保户、特困人员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代缴保费383万元。(宁德晚报记者 林珺 通讯员 林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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