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国家统计局漳州调查队获悉,2018年我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26998元,比上年同期增长8.9%,增幅位居全省并列第二位。 其中,从城乡分布来看,我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35997元,同比增长7.9%,增速位居全省第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186元,同比增长9.1%,增速位居全省第四。其中,龙文区、芗城区、长泰县位居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县(市、区)的前三名,分别为40978元、40184元和37513元。 从结构分布来看,我市居民工资性收入达14917元,同比增长8.8%;财产净收入和转移净收入金额分别为1704元、3527元,同比增长27.0%和5.7%。 值得一提的是,由于我市加快推进“富美新漳州”建设,各县(市、区)加大旅游资源投入,加大对民营企业的扶持力度,加快推进电商、物流产业蓬勃发展,极大地促进了居民经营净收入的增长。2018年,我市居民经营净收入达6850元,同比增长7.0%。 此外,我市2018年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达18417元,比上年同期增长8.3%。其中,食品烟酒、居住和交通通信支出最多,分别是6586元、4461元和2195元。(记者蔡柳楠通讯员林瑞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