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香港频道> 闽港交流> 网络舆情 > 正文
香港新巴城巴加价获批准 新收费标准20日起实施
2019-01-08 17:01:01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李楠  

中新网1月8日电 据香港电台网站报道,8日,香港特区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批准,新巴和城巴分别加价5.6%和7%,1月20日起实施;同时批准城巴与九巴联营的过海路线,票价调高约7%;新巴与九巴联营的过海路线票价调高约5.6%。

另外,行政会议又通过检讨专营巴士票价调整安排的结果,决定票价调整安排的组成因素维持不变,但可依据的票价调整幅度方程式所用的生产力因素数值,及加权平均资本成本作出修订。

实施新收费后,约有90%的城巴乘客,及97%的新巴乘客不会受加价影响,或每程需多付不超过1元(港币,下同)。另外约有10%的城巴乘客,及3.3%的新巴乘客每程需要多付1元以上。

至于九巴方面,约有94%的九巴乘客不受影响,而约有6.1%的九巴乘客则会每程多付0.2元或以上。

发言人表示,城巴及新巴上一次加价已是2008年6月。随着新铁路线的开通,两间巴士营办商的载客量均有下跌,而员工薪酬按年上升及燃料成本增加,亦令其营运成本增加,现在城巴及新巴营运已录得亏损。

2017/2018年度,城巴录得亏损260万元,新巴则录得亏损510万元,若车费水平维持不变,两家巴士营办商在未来数年会继续面对更大幅度的亏损。

相关阅读:
香港回归20周年
更多》闽港要闻
更多》图片新闻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