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27日电 据香港《星岛日报》网站报道,香港两名建筑工程公司工人,就招聘时索取及收受回扣共超4.3万元(港币,下同),事后被廉政公署起诉。两人早前在屯门法院承认控罪,署理主任裁判官判刑时称,二人滥用职权谋取私利,本案非单一事件,涉及4名事主,而且涉案金额也不少,最终判首被告入狱3个月,须向特区政府赔偿24725万元。次被告则被判入狱3个月,赔偿18725元。 据报道,两被告求情表示已有悔意,知道案情严重,也愿此作赔偿,望可轻判。但法官称,虽然被告表示收回扣是业界行规,但法庭有责任向公众表明此举是违法行为,须遏止贪污风气,要以社会福利为依归,因此判处阻吓性刑罚,二人即时入狱。 两名被告被控两项串谋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次被告则另被控一项代理人索取利益罪名。 案情称,二人为一家建筑工程公司安装玻璃幕墙及进行外墙工程的工人,于2016年多次介绍4男子到相关工程工作,但4男子都遭索取回扣,次被告在2016年6至10月就收受了37450元,而首被告在2016年4月到7月间收取了6000至8000元回扣。首被告甚至曾在工人发薪前一天,向工人索取每个工作日200元回扣,只是该名工人拒绝其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