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香港频道> 闽港交流> 项目公告 > 正文
香港将收紧非道路车辆废气排放标准 冀改善空气质量
2018-11-23 16:03:49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李楠  

中新网11月23日电 据香港特区政府新闻公报,香港环境保护署(环保署)发言人23日表示,特区立法会已通过《2018年空气污染管制(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修订)规例》(《修订规例》)。由2019年1月1日起,特区政府会分阶段收紧新核准非道路车辆的法定废气排放标准,从而改善空气质量。

根据《修订规例》,属于新核准非道路车辆的设计重量超过9吨的巴士、设计重量不超过3.5吨的小型巴士、货车和汽油私家车,其废气排放标准会由欧盟5期收紧至欧盟6期。

至于属于新核准非道路车辆的柴油私家车,其废气排放标准会由加利福尼亚废气排放标准LEV II收紧至LEV III。其他种类的非道路车辆,包括设计重量不超过9吨的巴士、设计重量超过3.5公吨的小型巴士和特别用途车辆,其法定废气排放标准将维持不变。

发言人补充,为防止不再适宜于道路行驶的老旧道路车辆转作非道路用途,特区政府的一贯政策是统一非道路车辆和道路车辆的排放标准。

因应特区政府于2017年7月1日起,分阶段把新登记道路车辆的废气排放标准收紧至欧盟6期,《修订规例》收紧同种类新核准非道路车辆的排放标准,与道路车辆的最新排放标准看齐。

与欧盟5期型号相比,欧盟6期的重型柴油车辆可减少排放约80%的氮氧化物,及50%的可吸入悬浮粒子,而欧盟6期的轻型柴油车辆则可减少排放约55%的氮氧化物。

相关阅读:
香港回归20周年
更多》闽港要闻
更多》图片新闻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