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来源:福建省发改委) 一、福建省情概况 福建地处中国东南沿海,位于长江三角洲和珠江三角洲之间,联接台湾海峡两岸。2017年末全省常住人口3911万人。陆域面积12.4万平方公里,海域面积13.63万平方公里。下辖福州、厦门、漳州、泉州、三明、莆田、南平、龙岩、宁德9个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以及85个县(市)、区。省情特点可以概括为“六个字”: 一是山。福建生态资源得天独厚,素有“八山一水一分田”之称,山地、丘陵占陆域面积80%以上,是我国南方重点林区和生物多样性最为丰富的省份之一;森林覆盖率65.95%,居全国第一,生态环境状况指数居全国前茅,水、大气、生态环境质量均保持优良。 二是海。港口岸线资源丰富。海岸线长度3752公里,居全国第2位,曲折率1:7.01,居全国首位;可建万吨级以上泊位深水自然岸线311公里,居全国首位,其中沙埕港、三都澳、罗源湾、湄洲湾、厦门港和东山港可建5万吨级以上深水泊位,在临港工业、航运物流、远洋渔业等领域对外合作具有明显优势。福建是历史上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起点和发祥地,在对外经贸文化交流史上发挥重要作用,泉州是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确认的“海上丝绸之路”起点,是宋元时期“海上丝绸之路”的主港,被称为“东方第一大港”;福州长乐太平港、漳州月港是明朝时期“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始发港。目前我省正在加快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 三是亚。福建属温暖湿润的亚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平均气温17-21℃,是我国雨量最充沛的省份之一,植被类型丰富,适宜居住以及多种作物生长。山地丘陵为主的多种土地类型与亚热带气候组合,旅游资源丰富,拥有武夷山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遗产、福建土楼世界文化遗产、中国(泰宁)丹霞世界自然遗产和泰宁、宁德世界地质公园,世界遗产数居全国前列。 四是侨。福建是著名的侨乡和港澳同胞祖籍地,海外华侨华人众多,旅居世界各地的闽籍华人、华侨达1580多万人,其中约80%集中在东南亚。福建与东南亚地区习俗相似、文化趋同,民间交流量大、面广,无论是“请进来”,还是“走出去”都有天然的优势和氛围。 五是台。福建对台区位优势明显,福州平潭岛距台湾本岛68海里,厦门同安的角屿距小金门1000多米;台湾民众80%以上祖籍在福建;闽台语言相通、民俗相近,闽台之间商贸往来历来十分密切,台湾是福建第一大进口市场、第四大贸易伙伴、第二大投资来源地。 六是特。福建是全国率先实行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的省份,是最早实行对外开放的省份之一。经过三十多年的发展,福建已形成多层次、多功能、全方位的对外开放格局。2014年国务院批准设立福建自贸试验区,涵盖福州、厦门和平潭三个片区,战略定位是立足两岸、服务全国、面向世界,成为改革创新试验田、深化两岸经济合作示范区和面向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开放合作新高地。 二、福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去年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全省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牢牢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定不移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着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全省经济社会保持平稳健康发展。初步统计,2017年全省生产总值32292亿元,增长8.1%,在全国各省市中居第10位;其中第一、二、三产业分别增长3.7%、6.8%和10.2%。人均地区生产总值约8.3万元,居全国各省市第6位。今年上半年,福建经济社会发展延续了稳中有进、稳中向好的良好态势,初步统计,全省生产总值增长8.2%,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3.4%,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8.9%,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2.2%,出口总额增长7%,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增长12.3%,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10.3%。 (一)转型升级持续向好。一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点任务有效落实。去产能稳步推进,2017年依法取缔“地条钢”产能535万吨,完成煤炭去产能244万吨。降成本成效显著,全省共降低企业成本687亿元。补短板有序推动,实施年度29个补短板投资工程包,全年完成投资1460亿元。二是工业转型升级加快。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8%。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石墨烯、不锈钢、稀土产业发展势头良好,高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长12.5%。联芯12英寸集成电路、京东方8.5代面板、华佳彩高世代面板、天马TFT平板显示、云度纯电动乘用车等一批现代产业项目投产。三是服务业发展持续向好。2017年,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为45.6%。物流、金融、旅游等现代服务业发展势头良好,物流业增加值增长9%,新增3A级物流企业40家;“清新福建”旅游品牌影响力持续提升,旅游总收入增长29.2%。分享经济、平台经济、体验经济等新业态新领域不断拓展。四是新兴产业加快发展。2017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达3271.3亿元,占GDP比重11.5%,对福建整体经济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起了较强的支撑作用。 (二)基础设施日臻完善。去年在建省重点项目完成投资4745.9亿元,超额完成年度目标,西气东输三线闽粤支干线、闽江防洪工程福州段(四期)、连城县福地水库等一批项目前期工作加快推进,福厦客专、兴泉铁路、中海油漳州LNG接收站等200个项目开工建设,厦沙高速公路、连江申远聚酰胺一体化、平潭社会福利中心等200个项目建成或部分建成。铁路运营里程、高速公路里程、电力装机容量大幅增加,截至2017年,全省铁路运营里程3300公里,其中快速铁路1570公里,高速公路通车里程达5228公里,高速公路密度居全国第2位,实现“市市通动车、县县通高速、乡乡通干线、村村通客车”。沿海港口货物吞吐量5.2亿吨,其中集装箱吞吐量近1600万标箱。电力装机容量5597万千瓦,清洁能源装机比重54%。投产核电机组8台871万千瓦,装机比重达15.6%。 (三)创新驱动引领新动能加速成长。全省各类科技创新平台超过2600个,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有序推进,首批18项创新改革举措在全省复制推广,泉州“中国制造2025”城市试点示范持续推进。“数字福建”建设加快,电子证照共享工程列入国家“互联网+政务服务”示范工程,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开通运行,数字经济规模、信息化综合指数居全国前列。 (四)重点领域改革持续深化。市场运行机制进一步完善,实施工商登记“多证合一”改革,开展“证照分离”试点并将试点范围扩大到自贸试验区及国家级开发区,实现全省企业设立登记全流程网上办理,建立全省统一的名称网上申报系统。国企国资和重点行业改革进一步深化,省属企业集团层面和权属企业公司制改制全面完成,省属企业并购重组后减少到17户;“放管服”改革持续深化,全面推行“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办事清单,推进“三集中”改革,实施审批服务标准化,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五)开放型经济水平持续提升。外经贸平稳发展,2017年全省进出口总额1710.35亿美元,增长9.1%;全省出口1049.32亿美元,增长1.2%。吸引外资项目和产业招商取得新进展,新设外商投资企业2041家,实际使用外资573.2亿元,增长8.2%。海丝核心区建设稳步推进,持续拓展互联互通,集装箱外贸航线达到138条,空中国际航线达到53条。对海丝沿线国家和地区投资备案项目30个、22.9亿美元,39个项目纳入“一带一路”国家重大项目储备库,贸易额3098.5亿元。福建自贸试验区建设效应显现,总体方案181项重点试验任务已实施177项,实施率达97.8%。制度创新和复制推广工作扎实开展,挂牌以来累计推出实施创新举措285项。 (六)民生保障持续改善。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全面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战略,2017年全省脱贫20万人,完成造福工程易地扶贫搬迁任务11.2万人。25项为民办实事项目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民生相关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为74.3%。城镇新增就业人数60.49万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人数33.32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3.87%。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9001元,增长8.3%;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335元,增长8.9%。公共教育服务体系更加均衡,持续扩大学前教育资源,131所公办幼儿园开工建设,实施政府购买普惠性民办园教育服务,实施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建设。卫生服务保障能力得到增强,实施全民健康保障工程,3所中医医疗机构列入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项目储备库,3所省属医院列入疑难病症诊治能力提升工程项目。社会服务保障体系加强,实施健康与养老服务工程建设行动计划,新建养老服务机构(含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128个、完善提升居家养老服务站307个、新建农村幸福院624个。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工7.7万套、开工率111.8%,基本建成10.8万套,超额完成任务。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受益人口33万人。 (七)生态环境保持优良。福建省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全省发展突出地位,持续加大生态省建设力度,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全面推进。2016年福建成为全国首批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2017年完成植树造林133.9万亩,森林覆盖率65.95%,继续保持全国首位。市县污水处理率达91%、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7.5%。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持续深化,全省所有的河流都有了河长,12条主要河流优良水质比例为95.8%,九个设区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6.2%,高于全国18.2个百分点。福州、厦门在全国74个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排名中分别列第5位、第4位,6个设区市成为国家森林城市。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取得积极进展。节能减排降碳和资源节约工作取得成效,建立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排污权交易和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稳定运行,用能权交易试点工作有序推进。 福建将更好融入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粤港澳大湾区建设 泛珠三角区域横跨我国东中西三大地带,包括福建、江西、湖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贵州、云南等九省区(以下简称内地九省区)和香港、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以下简称9+2)拥有全国约1/5的国土面积、约1/3的人口和1/3以上的经济总量,在我国区域发展总体格局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泛珠三角地区合作机制建立十多年来,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合作领域逐步拓展,合作机制日益完善,合作水平不断提升,泛珠区域已成为我国经济最具活力和发展潜力的地区之一。在新形势下,进一步推动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发展,有利于深入实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促进区域协调联动发展,加快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有利于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完善对外开放新格局;有利于深化内地与港澳更紧密合作,保持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 今年9月5至6日,第十二届泛珠大会在广东省广州市举行,各方行政首长围绕“把握粤港澳大湾区机遇,辐射带动泛珠区域发展;共同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推动泛珠区域高铁经济带建设;加强泛珠区域生态环保合作”等议题进行了讨论,审议通过了《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发展规划》(送审稿)《2018年泛珠三角区域合作行政首长联席会议纪要》。 下一步,福建省要共同推动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发展规划经国家批复后实施,认真落实2018年行政首长联席会议纪要,把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机遇,着力在构建区域协同的现代产业和创新体系、建设统一市场、健全互联互通的基础设施网络、共建区域生态文明、共同深化对外开放、推动社会事业领域协作等方面取得新突破。特别要积极参与粤港澳大湾区辐射建设,依托香港自由贸易港政策、澳门经济高度开放、广东改革开放先行优势,强化与粤港澳深度合作,推动在更深层次改革、更高水平开放上实现新突破。一是要进一步落实闽港、闽澳合作会议和系列合作协议精神,加强政策沟通,促进共赢合作。二是要充分发挥香港在人才、融资、专业服务、品牌建设和管理方面的优势,扩大闽港在投资贸易、科技创新、金融服务等方面合作。三是要利用澳门国内国际合作相关论坛、展览等平台和密切联系葡语国家的优势,扩大闽澳在旅游、会展、环保、中医药等领域合作,支持福建企业拓展葡语国家市场。 港澳投资者来闽兴业更加开放便利 2018年6月2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先后印发了《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年版)》(国家发展改革委 商务部18号令》和《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年版)》(国家发展改革委 商务部19号令),大幅放宽包括港资、澳资在内的外资市场准入,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其中,《外商投资负面清单(2018版)》在金融、交通运输、商贸流通、专业服务、制造、基础设施、能源、资源、农业等领域推出22项开放措施,较2017年版减少了15条限制性措施,由63条减至48条,同时列出了对汽车、金融领域对外开放路线图时间表,增强开放的可预期性;《自贸区外商投资负面清单(2018版)》较2017年版减少了50条限制性措施,由95条减至45条,在全国负面清单开放措施基础上,在更多领域试点取消或放宽外资准入限制。欢迎香港、澳门投资者抓住新一轮对外开放的契机,充分发挥港澳技术、人才、资金等方面优势,积极来闽投资兴业。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