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福州8月27日电 (闫旭)福建省贯彻实施《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新闻发布会27日在福州举行,福建省公安厅副厅长杜清森透露,福建省公安厅决定该省公安户籍办理窗口均设立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办受理点,共有1217个。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将于9月1日正式实施。居住证使用18位身份号码,与大陆居民身份证位数一致,符合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可自愿申请领取。 杜清森表示,福建省公安机关正全力做好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最后阶段的筹备工作,开展工作人员培训、受理系统和制证设备联调测试等,确保如期开展受理发放工作。 9月1日恰逢星期六,据悉,福建省公安机关受理窗口将正常上班,受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请。居住在福建符合申领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可以到受理点申请办理。 福建的1217个受理点的详细地址将在“福建公安公众服务网”“福建警方”微信公众号发布,包括1052个公安行政派出所、150个公安边防派出所的户籍办理窗口、15个行政服务中心公安办证窗口。 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可在居住地享受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依法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等3项权利,义务教育、就业、卫生等6项基本公共服务,以及涉及诸多方面的9项便利。 福建是台湾同胞的主要祖籍地和聚集地,许多台商台胞长期在福建工作、学习、生活。近年来,他们普遍反映《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使用不够方便。福建省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副主任钟志刚表示,台湾居民居住证可以与大陆的社会公共服务系统普遍兼容。 “制定实施台湾居民居住证政策最大的意义就是便民、利民、落实同等待遇。”钟志刚表示,制发台湾居民居住证,使困扰在闽台胞多年的问题迎刃而解,基本实现了他们在学习、工作、生活中与福建居民“同等待遇”。(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