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慧燕在作画
古城公司:收回店面是为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
“在她这件事情上,我们也曾做过多次妥协!”漳州古城保护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古城公司”)相关负责人骆灿斌对记者说,因古城保护建设需要,古城公司于2016年正式接管保护开发项目(一期)区域里的97户“直管公有营业性用房”,林慧燕的店面就在这当中。
骆灿斌说,古城公司正式接管后,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要求,古城公司多次向林慧燕发放通知书,请她到古城公司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并交纳2016年—2017年的租金,而林慧燕既没签订租赁合同,也没交纳所欠租金,并到信访局上访。
“考虑她身体残疾,经济比较困难,情况比较特殊,我们曾做过几次让步,让她在2017年11月前分期缴交所欠的租金。”骆灿斌表示,2017年12月底,甚至到2018年1月漳州市审计局对古城划转资产进行专项审计时,林慧燕仍未缴交所欠租金。
“2017年12月18日,林慧燕居然到工商部门注销了原来的‘南燕画室’,同日还注册新的‘南燕画室’。”骆灿斌告诉记者,去年12月22日,为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古城公司依法行政,向芗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收回延安南路137号店面。
今年3月2日,法院认为,被告林慧燕并非涉案房屋租赁合同的相对方,被告主体不适格,裁定驳回起诉。4月18日,古城公司再次把林慧燕告上法院,要求补交租金与利息及收回店面。
6月19日,经过法院的调解,在10月1日之前,林慧燕将延安南路137号店面,腾空、返还给古城公司,古城公司免去林慧燕所欠的租金及违约金。
“对于古城的老手艺,我们也是有心保护。”骆灿斌举例说,如:延安南路“打白铁”租户诚信履约,在店面拆除后,古城公司就安排香港路的店面让其继续经营。他表示,如果之前林慧燕能按时缴交所欠的租金,古城公司还是会按之前的租赁模式,让林慧燕续租。如今法院已做出调解裁决,古城公司只能根据国有资产管理法规、制度和法院的调解裁决,依法收回延安南路137号店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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