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引导国内外企业总部入驻和宁德籍企业总部回归,推动有效投资,宁德市抛出“重金”奖励。近日,市政府印发《宁德市进一步促进总部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其中提出,综合型总部企业,首次被评定为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的,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首次被评定为中国企业500强的,给予300万元一次性奖励;首次被评定为世界企业500强的,给予1000万元一次性奖励。 在鼓励引进综合型总部企业方面,宁德市提出了经营贡献奖励、增设分支机构补助、融资贴息和补助、规费返还、实行用地优惠、降低企业用电成本、人才优惠政策、股权交易奖励政策等多项扶持政策。 其中包括,经营贡献奖励,总部企业自认定之日起3年内,每年按照其上缴宁德市的地方税收贡献额(指上缴宁德市税收收入中的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的地方留成部分)的40%给予奖励;增设分支机构补助,总部企业自认定之日起3年内,企业在宁德市行政区域外增设分支机构的,按照新设分支机构每年汇缴宁德市地方税收贡献额的40%给予奖励;融资贴息和补助,总部企业自认定之日起3年内,企业总部(不含下属机构)与自身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银行贷款利息按基准利率50%予以贴息,每年贴息金额最高限额500万元;经认定的综合型总部企业自认定之日起,首次被评定为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的,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首次被评定为中国企业500强的,给予300万元一次性奖励;首次被评定为世界企业500强的,给予1000万元一次性奖励。 值得一提的是,人才优惠政策方面,总部企业自认定之日起3年内,经宁德市认定的总部企业的个人所得税年纳税额3万元以上高管人员和个人所得税年纳税额5万元以上专业技术人才,按其上一年度缴纳工薪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50%给予奖励,用于住房和生活补助。 宁德市将鼓励建筑业总部经济快速发展。扶持政策包括,开办补助。对注册地迁入宁德市的市外建筑业企业,按其迁入当年在宁德市统计的产值达到5亿元且纳税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给予100万元一次性补助;企业产值每增加5亿元且纳税每增加1000万元的,补助金额增加50万元,补助最高限额300万元。 此外,宁德市还将鼓励知识产权成果转化,扶持政策包括经营贡献奖励、融资贴息、设备费用补助等。如,对将知识产权成果在宁德市就地转化的设计、创意、研发等平台,自在宁德市落地之日起3年内,按其采购与自身研发活动有关的设备金额的30%给予补助,每年补助总金额最高限额300万元。(宁德晚报记者 吴宁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