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香港频道> 八闽乡讯 > 正文
宁德“重金”吸引企业落户 总部入驻宁德最高可奖千万元
2018-05-11 17:14:39 吴宁宁 来源:宁德晚报  责任编辑:康晓青  

为引导国内外企业总部入驻和宁德籍企业总部回归,推动有效投资,宁德市抛出“重金”奖励。近日,市政府印发《宁德市进一步促进总部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其中提出,综合型总部企业,首次被评定为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的,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首次被评定为中国企业500强的,给予300万元一次性奖励;首次被评定为世界企业500强的,给予1000万元一次性奖励。

在鼓励引进综合型总部企业方面,宁德市提出了经营贡献奖励、增设分支机构补助、融资贴息和补助、规费返还、实行用地优惠、降低企业用电成本、人才优惠政策、股权交易奖励政策等多项扶持政策。

其中包括,经营贡献奖励,总部企业自认定之日起3年内,每年按照其上缴宁德市的地方税收贡献额(指上缴宁德市税收收入中的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的地方留成部分)的40%给予奖励;增设分支机构补助,总部企业自认定之日起3年内,企业在宁德市行政区域外增设分支机构的,按照新设分支机构每年汇缴宁德市地方税收贡献额的40%给予奖励;融资贴息和补助,总部企业自认定之日起3年内,企业总部(不含下属机构)与自身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银行贷款利息按基准利率50%予以贴息,每年贴息金额最高限额500万元;经认定的综合型总部企业自认定之日起,首次被评定为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的,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首次被评定为中国企业500强的,给予300万元一次性奖励;首次被评定为世界企业500强的,给予1000万元一次性奖励。

值得一提的是,人才优惠政策方面,总部企业自认定之日起3年内,经宁德市认定的总部企业的个人所得税年纳税额3万元以上高管人员和个人所得税年纳税额5万元以上专业技术人才,按其上一年度缴纳工薪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50%给予奖励,用于住房和生活补助。

宁德市将鼓励建筑业总部经济快速发展。扶持政策包括,开办补助。对注册地迁入宁德市的市外建筑业企业,按其迁入当年在宁德市统计的产值达到5亿元且纳税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给予100万元一次性补助;企业产值每增加5亿元且纳税每增加1000万元的,补助金额增加50万元,补助最高限额300万元。

此外,宁德市还将鼓励知识产权成果转化,扶持政策包括经营贡献奖励、融资贴息、设备费用补助等。如,对将知识产权成果在宁德市就地转化的设计、创意、研发等平台,自在宁德市落地之日起3年内,按其采购与自身研发活动有关的设备金额的30%给予补助,每年补助总金额最高限额300万元。(宁德晚报记者 吴宁宁)

香港回归20周年
更多》闽港要闻
更多》图片新闻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