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香港频道> 闽港要闻 > 正文
福建试行综合性生态保护补偿 整合20个省级专项资金
2018-03-28 09:16:34 卢金福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康晓青  

东南网3月27日讯(本网记者 卢金福)今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福建省综合性生态保护补偿试行方案》的通知(下称《试行方案》),从2018年起,以县为单位开展综合性生态保护补偿,统筹整合不同类型、不同领域的生态保护资金,探索建立综合性生态保护补偿办法,整合20个省级与生态保护相关专项资金,改变传统的“九龙治水”的考核及资金分配方式。

根据《试行方案》,我省综合性生态保护补偿资金以省级为主体,按一定比例整合,包括整合省发改委省级预算内基建与生态保护相关专项,省国土厅“青山挂白”治理、地质灾害“百千万”工程、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等专项,省环保厅重点流域生态补偿、汀江流域补偿、小流域“以奖促治”、监管能力建设等专项,省移民开发局库区移民扶持基金(环境综合整治),省住建厅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供水管道改造工程、美丽乡村建设、乡镇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补助、“家园清洁行动”等专项,省水利厅万里安全生态水系建设、水土流失治理等专项,省农业厅生态农业建设专项,省经信委节能淘汰落后产能专项,省林业厅造林绿化和生物多样性保护补助等9个部门共计20个省级与生态保护相关专项资金。

《试行方案》实施范围具体为《福建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划定的重点生态功能区所属的县(市),以及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补助范围的县(市),共为23个县(市)。分布在七个设区市,其中,三明7个县,龙岩、宁德各4个县,南平、泉州各3个县,漳州、福州各1个县。

我省采取了分步统筹、逐年加大的思路,从2019年起,省级财政从生态保护财力转移支付资金每年安排6000万元;同时,从2019—2021年,以2017年纳入整合范围的省级相关专项资金额度为基数,每年分别统筹5%、8%、10%。

资金将集中用于主体功能区划定的重点生态功能区所属的县(市)、以及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补助范围的县(市)上一年度环境质量提升奖励。统筹后剩余的专项资金,省直相关部门仍按原渠道下达,主要采取因素法进行分配,并继续向实施县倾斜。

除资金来源多渠道外,试行方案设置考核指标11个,综合了林业、环保、水利、住建、经信、国土、统计等8个部门的指标,改变了传统的“九龙治水”的考核及资金分配方式。

《试行方案》指出,通过综合性生态保护补偿等政策的实施,促进重点生态功能区、重点流域上游地区和欠发达地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和提升。到2020年,主要流域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在94%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95%以上,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86%以上,县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7.9%以上,森林覆盖率保持2016年水平以上。

香港回归20周年
更多》闽港要闻
更多》图片新闻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